備戰2026縣市首長選戰 民進黨提名條例草案出爐
▲總統兼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圖/民進黨提供)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民進黨今(18)日召開中執會,通過2026縣市長、直轄市議員提名條例草案,包含任期未屆滿執政縣市採用徵召、任期屆滿之執政縣市按規定辦理提名初選、非執政縣市則經徵詢、協調後產生單一適當人選,由主席提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後徵召,若協調後仍無法產生單一適當人選,依其共識方式產生單一適當人選,無共識者則經民調等綜合評估後向主席提出。
提名特別條例草案內容包括:一、民進黨執政任期尚未屆滿之縣市,其縣市長提名候選人,由主席提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後徵召;二、執政任期二屆屆滿之直轄市、縣市,其直轄市長、縣市長提名候選人,依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九條規定辦理提名初選;提名初選時程由「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統籌規劃;三、非執政之直轄市、縣市,其直轄市長、縣市長提名候選人,經徵詢、協調後產生單一適當人選,由主席提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通過後徵召。
就可能提名人選,經徵詢、協調,考量選舉整體情勢,綜合評估各項因素後提出單一適當人選,如經協調仍無法產生單一適當人選,處理方式如下: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之機制有共識者,依其共識方式產生單一適當人選。如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之機制無共識者,由「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依據選戰策略,經民調等綜合評估後向主席提出單一適當人選之建議。
對相關規範,綠委陳亭妃表示,基本上寫得非常清楚,執政縣市還沒有滿任期的,就交由主席決定,然後再交由中執會;執政縣市任期到任的,就尊重初選辦法第九條,然後進行初選;非執政縣市的部分,還是以民調爲主的參考綜合評估。這部分大家都沒有異議通過。
有媒體詢問,是否憂心有被做掉的危險?陳亭妃迴應,不會啊,就是初選,6月28日基本上黨代表大會要通過今天的版本,這個寫得非常清楚,這沒有什麼問題。
陳亭妃表示,相信這是一直以來的民主制度,第一屆的賴清德市長、第三屆的黃偉哲市長,還有第五屆的未來臺南市長的提名,相信都是一致的規定,這個部分沒有任何的問題。
綠委林岱樺受訪時則說,黨內有黨內機制,也有相關充分討論,對於黨最後決定都尊重,現在方案已經納入各方意見,個人非常認同。綠委賴瑞隆也表示,沒有意見,所有的方案其實只要能夠找出最強的人選,然後能夠延續着綠色執政品質保證,全力支持。
秘書長林右昌則表示,今天通過相關提名特別條例,本黨是有制度、傳統政黨,兩個提名條例都是在2018跟2022年基礎上提出,在不同直轄市跟縣市長部分 依照過去作法,現任若要連任就由主席徵召,任期屆滿就依照初選程序,非執政縣市就循提名條例相關辦法。
至於非執政縣市提名部分,林右昌說明,不會談個別縣市,依照過去就是綜合評估後向主席提出,民調當然也是評估內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