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衆黨2026提名草案出爐「暫緩兩年條款」18日線上連署
民衆黨9日公告8月10日黨慶暨黨代表大會流程,預計要修改黨章,並通過2026選舉提名辦法併成立選決會,另外若黨代表正式提案「暫緩兩年條款」,經7月18日線上連署通過後,也將併入討論項目。(中時資料照,袁茵攝)
民衆黨將於8月10日召開黨慶暨黨代表大會,已有中南部黨代表私下醞釀要推「暫緩兩年條款」,並於9日開放網路提案,預計18日展開15人正式連署。此外,民衆黨9日公告選舉辦法草案,包括徵召、初選程序,另還有修改黨章草案,中評會職權增加「內規及預算備查」,並還要額外成立「仲裁委員會」。
民衆黨9日公告,將在8月10日上午於桃園會展中心舉辦黨員代表大會,下午則有六週年黨慶。黨代表大會流程顯示,依序有主席致詞、中央黨部報告、立院黨團報告、年度決算報告,隨後進入章程修訂案,以及提案討論與決議,包括制定財務管理條例、公職人員選舉提名條例、政策綱領和黨代表提案,中午12時有臨時動議時間。
這屆黨代表大會爲民衆黨主席黃國昌就職後,民衆黨首次在「沒有柯文哲」狀況下舉辦大型黨員活動,卻馬上觸及到2大敏感議題,也就是「2026選舉提名條例」,以及立委張啓楷嘉義辦公室主任、民衆黨中央委員許正憲已找好15名黨代表,要提案「暫緩兩年條款」,倘若通過的話,包括黃國昌在內的現有8名白委,將不受到今年年底離職規範。
根據民衆黨規劃,黨代表提案時間自9日起至14日下午5時截止,並預計在18日上午9時起至21日下午5時截止;意即若要提案「暫緩兩年條款」,儘管許正憲已找好15人並親籤姓名,也要等到18日開放連署系統後,透過網路連署15人才可成案。
而此次民衆黨章程修訂草案中,重點在中評會新增「本黨內規及預算備查」職權,以及額外新增「仲裁委員會」,且是由黨主席推薦立場超然、處事公正之黨內外人士,由中央委員會通過,負責對中評會最後裁決不服之救濟。
另外,面對民衆黨地方人士極度關注的「公職人員選舉提名條例」草案也出爐,與往年版本相同,主席、秘書長爲選決會當然成員,其餘人選由黨主席提名,經中央委員會同意後擔任,且還得邀請黨外社會賢達提供選舉佈局、決策建言。
由於民衆黨2026各選區有意參選者的重疊數衆多,因此初選程序規定,先由選決會協調、商議被提名人安排,若協調未果,再以民調方式評比;徵召程序部分,選決會針對艱困選區、未有提名人的選區及因應時勢之考量,徵詢舉薦適當人選,經中央委員會通過後予以徵召參選。
爲防選舉資源分配不公的事情再度發生,地方黨部主委、副主委若要參選,應於該項公職就職日一年半前辭職;中央黨部一級副主管以上擬參選公職後舉,應於該項公職就職日一年前辭職,否則不得申請登記提名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