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2026縣市長提名方式曝! 高雄、臺南辦初選 主席負責「這些事」
民進黨2026縣市長提名 高雄、臺南等執政縣市辦初選 新北彰化等非執政縣市 採民調及綜合評估。資料照
民進黨今(18)日召開中執會通過,直轄市長、縣市長提名候選人產生方式;備受關注的執政任期二屆屆滿直轄市、縣市,其直轄市長、縣市長提名候選人,辦理提名初選;提名初選時程由「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統籌規劃。至於如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機制無共識者,由「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依據選戰策略,經民調等綜合評估後向主席提出單一適當人選建議。全案將交由28日全代會通過。
被問到非執政縣市包括新北市及彰化,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受訪表示,依照過去,綜合評估後向主席提出,其中民調也在裡面。
此外,爲辦理本辦法第二條的徵詢、協調作業,特成立「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統籌辦理,置召集人一人,成員若干人,由主席提名經中央常務執行委員會同意後任命之。
中執會今無異議通過,執政任期尚未屆滿縣市,其縣市長提名候選人,由黨主席提名經中執會通過後徵召;執政任期二屆屆滿直轄市、縣市,其直轄市長、縣市長提名候選人,辦理提名初選;提名初選時程由「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統籌規劃;非執政直轄市、縣市,其直轄市長、縣市長提名候選人,經徵詢、協調後產生單一適當人選,由主席提名經中執會通過後徵召。
至於「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徵詢、協調提名人選,應以勝選、爲黨舉才、爲國選賢與能爲原則,就人選之操守能力、價值信念,爭取民衆認同,強化民衆對本黨信任,作選舉整體條件評估。
「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就可能提名人選,經徵詢、協調,考量選舉整體情勢,綜合評估各項因素後提出單一適當人選,如經協調仍無法產生單一適當人選,處理方式包括,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的機制有共識者,依其共識方式產生單一適當人選。
如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機制無共識者,由「2026年選舉對策委員會」依據選戰策略,經民調等綜合評估後向主席提出單一適當人選建議。如有特殊選情考量的直轄市、縣市長提名,得經中央執行委員會決議後,另訂方案執行之。
自本條例通過後,擬爭取提名的同志應遵守本黨黨章規定,「不得互相攻訐,不得傷害本黨形象,違者得不列入可能提名名單,其情節嚴重者,送交議決,依違紀行爲處分。黨員同志對於擬爭取提名同志,應本於團結勝選的目標,不得惡意攻訐,其情節嚴重者,送交議決,依違紀行爲處分。本條例未訂事宜,適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及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