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資金入公建 邁向多元化
金管會21日舉辦「引導大衆資金投入公共建設論壇」,爲「臺灣周」核心活動之一,特邀集產官學界專家集思廣益、提供建言。金管會保險局局長王麗惠(圖右五)主持綜合座談。圖/王德爲
引資公建論壇議題
金管會積極推動「引導大衆資金投入公共建設」,政策方向立意良善,各相關部會與業者也樂觀其成,但要形成政策、資金與市場需求三方良性互動,才能爲臺灣未來經濟發展與永續投資奠定基礎,金管會保險局特邀集產官界專家,深入探討引資入公建面臨的契機與挑戰。
一、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尤昭文指出,過去政府推動基建時,往往習慣向壽險業尋求資金,但若參照國際經驗,長期資金來源應更爲多元。在國際市場上,投入基建的長期資金並不限於保險業,國內包含勞退基金、退撫基金及郵儲基金等,都是穩定且適合投資實體資產的重要來源。
二、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依據現行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投資及社會福利事業管理辦法第三條,公共建設範圍已有明確規定,另也包括依促參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的公共建設案。爲了鼓勵保險業擴大資金投入公共建設,金管會在9月底完成預告相關辦法,預計10月完成修法,將有三大放寬措施,一是放寬投資總額,從保險業資金10%提高到15%,預期可增加1.63兆元資金。二是擴大保險業可投資範圍,三是程序放寬調高得采備查制之投資金額上限。
三、國發會經濟發展處專門委員劉奇嶽指出,兆元投資方案不僅連結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及各部會,也整合民間、業界及學界的多元聲音。方案成功促進政府與民間的互動頻率與透明度,讓政策推動不再單向,而是形成共同投資、共建共享的新模式。
四、財政部促參司簡任技正蔡淑芬表示,民間企業或機構有意投資公共建設,提案流程相當簡單,只需準備民間提案申請表和計劃構想書兩份主要文件,提案資料可直接透過官方網站上傳,無需書面寄送,此舉可有效簡化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程序,鼓勵更多企業投入國家基礎建設。
五、壽險公會副理事長莊中慶表示,政府修法擴大案源、維持合理風險係數後,保險公司對公共建設的投入將大幅增加。除了傳統基礎建設外,賴總統提出的「綠色臺灣、健康臺灣」等政策所涵蓋的項目,亦可成爲保險業長期投資的新標的,不過,實務上仍面臨申請時跨部會的審覈程序繁複,建議可由國發會建立專責協調窗口,加強橫向部會及縱向地方政府溝通,以提升審覈效率並確保投資順利推動。
六、經濟部能源署組長高淑芳表示,現今的節能已不僅是單純設備的節能,而是整個系統的整合,包括智慧管理及行爲優化,需大量資金投入才能發揮效益。過去投資多以有形資產或貸款形式爲主,而ESCO(能源服務公司)專案的價值在於未來的節能效益,可視爲未來現金流的一種投資,且金融業可成爲ESCO產業的加速器,參與整合設備減碳、建築改造、智慧能源發展、碳權交易及AI能源平臺等專案,形成永續商機的循環體系。
七、櫃買中心經理黃仁宏指出,在推動公共建設的措施上,政府需掌握中央及地方的實際資金需求。在瞭解需求後,相關單位將推動配套辦法,包括協助政府機構發行公共建設債券。鑑於部分政府機構可能未編列相關預算,櫃買中心將提供評估費用補貼,以降低政府發債成本。
八、環境部綠色戰略辦公室副執行長吳珮瑜表示,除了原則上的國發基金與發電投資1比1公共投資外,還設計了2比1、3比1等多元投資機制,以降低民間投資者風險,促進資金流入新技術及創新公司的發展。管理機制中設有績效獎金,只要投資報酬率良好,投資者即可獲得相應獎金。
九、證券交易所經理張雅湄表示,公共建設是否適合作爲REITs標的提供大衆投資,關鍵在於收入來源穩定性與標的型態。若標的具備長期租金收入或穩定合約收益,代表資金流可持續、風險相對低;而標的位於核心地段或屬於水、電、醫療等必要產業,亦能提升投資吸引力。至於報酬率參考標準,則應相對於當時其他投資工具衡量。例如目前臺灣10年期公債利率約1.2%,若REITs報酬率高於10年期公債利率2~3%,相對有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