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齡女借10萬簽約用「肉償」 他硬上3次還錄影判10年
蘇姓男子因性交易認識1名年輕女子,對方向他借了10萬多元,蘇就約定要女子以「肉償」方式還債,借據條件還寫下「開發小菊花」、「啪啪時照相錄影」,事後雙方因還完債與否爭執,蘇假冒律師恫嚇硬上她3次,法院依3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蘇10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蘇男2022年9月因性交易認識女子,前後借了她10萬4000元並約定雙方以性交方式還債,直到2023年6月兩人就是否清償完畢爭執,蘇恐嚇對方要將她性交抵債一事告知家人。
蘇又假冒律師向其恫稱「因未按時依約性交,須再多付30萬元違約金。」還說不依指示性交的話,要再對她提出民事、刑事告訴。
女子因心生畏懼,同年7月被迫3次和蘇男性交,蘇還拿手機錄影。女子忍無可忍,8月報警處理後,警方10月15日持搜索票赴蘇男在嘉義住處執行,當場扣得手機及性交畫面。
臺中地院審理時,蘇男矢口否認加重強制性交,辯稱過程有經過女子同意,也沒恐嚇,還說是女子主動提議若欠債還不出錢,要以每次性交抵償基本款3000元。
法院勘驗雙方借據,發現其中附加條件包括「每2個月過夜1次」、「開發小菊花」、「啪啪時照相和錄影」,直到款項還清爲止;女子證稱,她和蘇簽約性交還債,但至2023年6月她1次還了8萬元後,認爲已經還清就拒絕性交。
法院發現,蘇男假冒女律師,前後一再向女子恫嚇還債、出面性交,假借律師名義又以另套說詞稱其將積欠更多欠款,不採信蘇辯詞。
法院審酌,蘇爲滿足性慾,利用女子借款機會起義對她性侵、錄影,犯罪手段極爲惡劣,釀對方遭嚴重驚嚇、身心受創,犯後無悔意、沒和解,依3個對被害人爲照相、錄音、錄影犯強制性交罪,各判他9年、9年、8年6月。
蘇男硬上女子3次還錄影,法院依3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蘇10年。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