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逼肉償!惡男恐嚇「不性交就告你」 下場慘重判10年

臺中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蘇男有期徒刑10年。(本報資料照片)

45歲蘇姓男子借款10萬4000元給性交易認識的女子「小鯊」,女方還款13萬7000元,並以每次性交抵債3000元還款9次,蘇仍不滿足,竟恫嚇要將性交抵債之事告知其家人,並冒充女律師傳訊,若不與他性交、肛交及拍攝影片,將對小鯊求償違約金30萬元,致小鯊被迫拍片3次,事後難過自殘就醫;臺中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重判蘇男10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蘇男於2022年9月透過性交易結識「小鯊」,陸續借款10萬4000元給小鯊,籤借據時還附帶條件「每2 個月過夜1 次,開發小菊花,啪啪時照像與錄影,次數無限,直到所有款項還清爲止。」

小鯊至2023年7月共還款13萬7000元,並以每次性交償債3000元共還款9次,

但蘇男仍不滿足,竟恫嚇要將性交抵債之事告知其家人,還冒充女律師傳訊給小鯊,因小鯊未按時和蘇性交,須再支付30多萬元債務及違約金,若不依指示與蘇性交、肛交及拍攝性愛影片,律師事務所就要對小鯊提出民刑事追訴。

小鯊被迫於2023年7月13日、7月19日、7月28日在臺中市某汽車旅館,任由蘇男以陰莖、性玩具插入口腔、陰道、肛門,並持手機錄影、照相。事後一度難過自殘就醫,同年8月9日報警處理。

檢警於2023年10月15日下午前往嘉義市蘇男住處搜索,查扣手機、借據、小鯊身分證影本、通訊擷取畫面、拍攝影音。蘇男辯稱小鯊另向他借款30多萬元,才同意性交錄影,至於對話內容提到律師,僅是單純閒扯。

檢方根據扣押物、小鯊筆錄、自殘照片、就醫紀錄、住房紀錄、借據翻拍照片、銀行交易明細等,依妨害性自主罪對蘇男提起公訴。臺中地方法院2025年6月19日審結,判蘇男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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