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徵貨物稅 無糖飲料、四家電降價有望

圖/本報資料照片

本次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涉及產品

爲引導國人減少糖分攝取、符合當前時代民生家電需求,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機制包裝的無糖飲料與電視機等四大家電,均免徵貨物稅,市場上可望看到相關產品價格跟進下調。

按原規定,設廠機制的包裝飲料類無論有沒有含糖,均徵收8%(稀釋蔬果汁)或15%(其餘飲品)的貨物稅,僅有純天然果汁、濃縮果汁等免徵貨物稅。

提案立委表示,顧慮含糖飲料有增加心血管疾病風險、衍生健康等問題,加上國民肥胖率等考量,希望透過引導消費轉向無添加糖飲品。若按照此前無糖飲品也均徵貨物稅的模式,將無法有效用政策引導民間習慣,故此次有該調整。此外,有立委表示,歐美等先進國家的方式還進一步對含糖飲料加稅,是未來的修法方向。而家電產品方面,原來彩色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等產品,除小型手提電唱機外,均徵收13%或10%的貨物稅。但此次修法,上述產品均免徵貨物稅。

提案立委表示,貨物稅性質長期以來屬於特種消費稅,主要目的是增加政府收入。但在時代背景不同、產品界定難劃分等背景下,此次提修正草案主要支持該類民生小家電進行免稅討論。如過去多把民生家電認爲是消費奢侈品,但如今電視機等產品已是不少人生活必需品,但仍繼續徵收貨物稅;且對比液晶顯示器功能類似的產品,因爲是3C產品而免稅,有不公平疑慮。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附帶決議也請財政部於一年內研議另外兩項家電,音響組合、電烤箱的貨物稅減免徵的評估報告,有意進一步擴大家電免徵貨物稅範圍。在貨物稅條例修正後,市場觀望無糖飲料等產品會否能確實有感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