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巴氏量表聘移工三讀逾6個月 僱主協會批違反就服法
立法院於2024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至今已超過6個月尚未公告實行細則。(報系資料照)
立法院於2024年12月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至今已超過6個月尚未公告實行細則,失能僱主協會對勞動部規劃政策缺乏法源依據、堅持不開放看護工引進數量,以及可能違反母法《就業服務法》的問題,提出強烈質疑。
《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後開放80歲以上長者及70至79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免經醫療專業評估(巴氏量表)即可聘僱移工照顧,相關子法至今仍未上路、僱主至今仍無法使用此規定聘僱移工,失能僱主協會表示,目前大多數家庭都是家庭成員數少、雙薪夫妻皆得工作、老齡化嚴重,應確保簡化行政流程、減輕民衆負擔、免去未取得巴氏量表的奔波之苦。免評巴氏量表可減輕醫院醫護人員負擔、讓家屬免於請假陪同長者往返醫院,勞動部何以拖延六個月仍未施行?
失能僱主協會呼籲,勞動部與衛福部正視《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的適法性爭議,加速公告實施細則,完善監管機制,防止仲介濫用漏洞,確保政策符合促進輕重症分流、優先保障重症家庭照護需求的立法意旨。
失能僱主協會強調,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具約束力,行政機關應依法行政,不得擅自增設門檻、限制80歲以上長者及癌症患者申請看護工的法定權利,或以主觀立場拖延法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