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人與退休副教授發「假民調」 違反反滲透法判刑定讞

媒體人夥退休副教授發大選假民調 反滲透法等罪判刑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媒體人林獻元2023年總統大選期間與退休副教授蘇雲華,在多個網站,發佈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的不實民調,最高法院認爲林、蘇具有營利之意圖及受滲透來源指示之直接故意或不確定故意,原審量刑妥適、駁回檢方上訴,依照受滲透來源之指示而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將林、蘇各判刑9月及6月,各緩刑3年、2年確定。

林獻元2023年10月上旬,以其虛設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名義,委託其大學老師已退休副教授蘇雲華,製作「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民意調查」。林獻元、蘇雲華均知悉大陸地區中共系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及與我國武力對峙之境外敵對勢力,林獻元並知悉大陸人士中國共產黨福建省委員會直屬報社「海峽導報」的林姓社委,爲《反滲透法》所指境外敵對勢力所設立或實質控制之組織、機構派遣之人,即爲反滲透法所稱之滲透來源。

林獻元竟受滲透來源之指示與縱蘇雲華2023年11月24日起,即中華民國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3組候選人(賴清德與蕭美琴、侯友宜與趙少康、柯文哲與吳欣盈)登記參選後,由蘇雲華在各地火車站以隨機拍照、攀談方式佯裝有實際製作民調,或以綜合參考其他各家民調公司所公佈民調結果之方式,自行撰擬不實民調手稿數據,交付林獻元。

林獻元分別於同年12月3日、11日、20日將實民調數據發佈在網路新聞媒體平臺,誤導選民對於選情之判斷,並藉以暗示藍綠兩方參選人選情緊繃,泛藍選民應放棄排名居後之「柯盈配」,足以生損害於賴清德、蕭美琴、柯文哲、吳欣盈及選民之投票意向。

臺中高分院審酌林、蘇自白認罪,2人非無反省悔過之心,2人於偵查中均遭羈押2個月,歷經偵、審程序及罪刑宣告之教訓後,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本案所受宣告刑以暫不執行爲適當,故諭知林獻元緩刑3年、蘇雲華緩刑2年,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