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總統大選假民調!媒體人受對岸指示找教授協助 獲緩刑定讞
▲媒體人竟找大學退休教授製作假民調,遭最高法院判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指動新媒體傳播」公司負責人林獻元,在2024年總統大選前接受大陸人士指示,找上靜宜大學退休副教授蘇雲華,連續多次在「指傳媒」等多個網站,發佈總統大選不實民調。檢方依照違反《反滲透法》、《正副總統選罷法》等提起公訴。最高法院審理後,將林男判刑9月,另判刑3月得易科金;將蘇男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但也分別宣告2人緩刑3年與2年的自新機會,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林男於2023年5月2日申請獲覈准設立「指動新媒體傳播有限公司」,而後在當年10月,找上自己的大學老師、靜宜大學退休副教授蘇雲華,製作「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民意調查」供指動新公司使用。2人都接受中國共產黨福建省委員會直屬報社《海峽導報》之社委林靖東指示,發佈多次不實民調。
而根據法院調查發現,2人自2023年12月起,並未找人進行民意調查,僅是在火車站以隨機拍照、攀談方式假裝有實際製作民調,就把其他單位做出的民調資料修改,分別發佈在「元豐傳媒」、「藍雀新傳媒」、「指傳媒」、「臺灣華報」等網路新聞媒體平臺。藉以暗示藍綠兩方參選人選情緊繃,泛藍選民應放棄排名居後之「柯盈配」,影響投票權人的投票意向。
而2人還將這些民調資料,以微信等通訊軟體,傳送給中共國臺辦新聞局長暨發言人陳斌華,再由陳斌華指示林靖東,撥款進林男帳戶中。總計林男帳戶共收受人民幣132,230元(以匯率4.4計算,摺合新臺幣約581,812元)。檢方因此依照違反《反滲透法》、《正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嫌,對林、蘇二人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將林男判刑8月、蘇男判刑4月,均得易科罰金。上訴二審後,臺中高分院改認定2人的行爲確實違反《反滲透法》,因此加重改判林男有期徒刑9月,另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但宣告林男緩刑3年的自新機會;另外也將蘇男加重改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但也宣告他緩刑2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定讞,林、蘇二人免去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