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夫謊稱「妻病危」照撩妹 她驚見按摩泡湯曖昧照氣炸
美籍夫謊稱妻病危照撩妹,她驚見「按摩泡湯」曖昧照氣炸,怒告小三求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美籍丈夫阿國(均化名)結婚8年並育有兩子,婚後原以爲能攜手共度人生,沒想到去(2024)年卻意外收到一封來自陌生女子「歡歡」的電子郵件,信中夾帶阿國與對方親暱對話截圖,甚至還有「按摩、泡湯」約會細節,令她晴天霹靂,當場心碎,憤而提告歡歡求償100萬元。
法院審理,小萱指出,她與阿國在2015年結婚後,一直努力經營家庭,並在婚後迎來兩名孩子。豈料,去年3月,她突然收到一封郵件,內容是丈夫與另一名女子的曖昧對話,甚至還傳來手機訊息,顯示兩人互稱親暱,並有親密照片。她質問後阿國才坦承,他與歡歡早在2022年初透過網路認識,後來進一步發展。
小萱表示,阿國起初隱瞞婚姻狀態,還告訴歡歡他是「單身」。直到半年後,才坦白已婚,甚至謊稱「婚姻不幸福、妻子罹患紅斑性狼瘡,命在旦夕」。然而,即便歡歡得知阿國已婚,仍選擇繼續來往,並於多次相約按摩、泡溫泉,甚至在住處與飯店「獨處」。
歡歡辯稱,她一開始是被騙,以爲阿國是單身,知道真相後曾斷聯,後來複合時並未越界,更強調「從未與阿國發生性行爲」。至於傳訊息給小萱,她解釋,目的是「拒絕騷擾」,而非挑釁或炫耀。
法官考量,歡歡在得知阿國已婚後,仍多次相約按摩、泡湯,行爲已逾越一般社會男女交往分際,破壞小萱婚姻,侵害其身分法益,屬於侵權行爲。但因無確切證據證明發生性行爲,此部分不予採信。
法官審酌,婚姻應以忠誠爲本,任何人明知對方已婚,仍與其有過度親密互動,屬背於善良風俗,應負侵權責任。考量小萱婚姻時間長短、曾病重,卻遭遇配偶與他人交往打擊。日前依法宣判,歡歡須賠償精神慰撫金,以40萬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