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午休衝摩鐵啪啪女同事 新婚妻驚見「爲你而溼」氣炸

人妻發現丈夫婚後偷吃女同事外,兩人還互傳鹹溼訊息。(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一名男子結婚後,竟在婚姻期間約女同事至摩鐵開房發生性關係,且事後女同事雖道歉保證不再犯,但仍與男子互傳送鹹溼訊息「我想上你」、「抱歉又害妳這麼溼」、「我就是爲你溼的啊」,元配憤而告上法院求償80萬元,經臺北地院審理後,最終判女同事須賠償20萬元。

據判決書記載,阿強(化名)與小美(化名)交往多年,於2023年結婚成夫妻,沒想到阿強在準備結婚之際,與女同事阿芳(化名)交往併發生性行爲,此事被小美髮現後,雖則阿芳向小美道歉並承諾不再犯,並與阿強保持距離,小美因此纔不追究。

然而,兩人結婚後,阿強與阿芳仍互相傳送鹹溼訊息「我想上你」、「抱歉又害妳這麼溼」、「我就是爲你溼的啊」、「我覺得開始會瘋狂想你了」、「明天見! 愛你」等,甚至還傳送私密照片,氣得小美提告求償80萬元。

對此,阿強坦承與小美結婚後,仍與阿芳發生至少4次性行爲,都在公司附近摩鐵,且某次開完會之後,利用中午時間約了阿芳去開房間,阿芳也坦承因阿強向她表示婚姻觸礁,想找人聊天,於是趁中午休息時間去摩鐵,「但就只有一次」。

另外,阿芳表示與阿強的對話內容,是阿強結婚前傳送,並未侵害小美的配偶權,而她傳送「我想上你」的訊息是誤傳給阿強,至於曾向小美傳送「中午時間去開」的訊息,是因爲被小美疲勞轟炸誘導下才傳送,實際上與阿強無任何逾矩行爲。

臺北地院法官不採信阿芳的說詞,認爲阿芳既知道阿強與小美結婚,仍於兩人婚後與阿強開房間發生性行爲,顯然已逾越一般社會通念下配偶所能容忍的範圍,足以破壞小美與阿強的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以及守誠實義務而建立的感情上確信與歸屬,讓小美受有精神上的痛苦,最終判小美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