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千萬宅裝潢好才知是「凶宅」 新屋主怒求償結果曝
新竹一名曾姓男子透過房仲,以1050萬元買下竹北市一處透天厝二樓,裝潢後卻從鄰居口中驚聞「門口死過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買房最怕遇到凶宅!新竹一名曾姓男子透過房仲,以1050萬元買下竹北市一處透天厝二樓,裝潢後卻從鄰居口中驚聞「門口死過人」原來前屋主的親弟弟三年前在該戶門口梯間持美工刀輕生身亡。曾男憤而提告求償,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判決出爐,認定雖發生地點在共用梯間,但屬「每日必經區域」,對居住安寧影響重大,判前屋主張姓男子須賠償157萬5千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曾男112年10月購屋後才發現,110年5月31日張姓前屋主的二弟被發現倒臥在該戶門口梯間血泊中,身旁還留有一把美工刀。更讓曾男氣憤的是,簽約時前屋主女兒在現況說明書上明確勾選「未發生凶宅、自殺等非自然身故事件」。
法庭上雙方激烈交鋒。張姓前屋主家屬辯稱「長期在外租房,不知情」、「死者是素有嫌隙的親戚」,甚至反指曾男已重金裝潢出租,「應視爲接受現況」。張女更主張死亡地點是「公共梯間」非專有部分,不構成凶宅。
但法官調查後打臉張家說法。警方相驗資料顯示,死者倒臥位置正是二樓住戶「開門必經」的梯間,雙腳攤在白鐵門前,頭部倒在鞋櫃旁血泊中,每日進出都會經過。法官痛批張家「輕描淡寫、推卸責任」,認定該位置「對居住心理影響堪比專有部分」。
全案關鍵在專業鑑定報告。經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評估,該宅正常價值1033萬餘元,但凶宅事實使價值暴跌至795萬餘元,差價高達237萬餘元。曾男僅求償157萬5千元,法官認爲合情合理。仍可上訴。
房仲業者私下透露,此案再次凸顯「凶宅定義」爭議。過去常見建商將事故戶包裝出售,但本案明確擴大了凶宅認定範圍,只要在「每日必經區域」發生非自然死亡,即使非專有部分仍構成瑕疵。這對未來房市交易無疑投下震撼彈,買賣雙方都該引以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