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變凶宅?酒店妹吸毒暴斃租屋處 房東求償2千萬判決出爐
臺北市一名年輕許姓女子,去年以月租2萬2900元承租大安區一處豪宅套房,卻被發現在屋內吸毒過量陳屍牀上。林姓富婆房東不滿房子瞬間淪爲「凶宅」,憤而向女房客的母親與舅舅等繼承人提告求償超過2千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北市一名年輕許姓女子,去年以月租2萬2900元承租大安區一處豪宅套房,卻被發現在屋內吸毒過量陳屍牀上。林姓富婆房東不滿房子瞬間淪爲「凶宅」,憤而向女房客的母親與舅舅等繼承人提告求償超過2千萬元,包括房屋交易價值貶損、裝修費與租金損失。然而,臺北地院審理後,案情出現大逆轉,法官認定女房客是「意外死亡」而非「自殺」,房東的鉅額求償幾乎全軍覆沒,僅判繼承人須在遺產範圍內賠償「3250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年僅18歲的許女在臺北從事酒店公關,有長期吸食電子煙、笑氣與毒品的習慣。去年7月,她透過包租代管業者,租下林女位於北市精華路段90坪豪宅中的一間套房。然而,租約才籤2個多月,許女母親因聯繫不上女兒,會同業者開門進入,驚見許女已身亡,且房間內環境髒亂。檢方相驗結果,認定許女是因混用多種毒品,導致中毒窒息死亡。
事件發生後,林姓房東氣炸了,主張許女隱瞞職業與吸毒惡習,其死亡行爲讓房屋變成凶宅,導致其他6間套房租客嚇跑退租。她憤而提告,要求許女的母親與舅舅等繼承人,必須賠償特殊清潔與裝修費40萬元、租金損失120萬元,更主張房屋交易價值慘跌2200萬元,總計求償2360萬元,並先一步請求其中1183萬餘元。
面對鉅額求償,許女母親抗辯,女兒是「意外死亡」而非自殺,不該揹負罵名,且房東事後已收回房間,自然無須再付租金,她更曾應房東要求支付了3萬8千元的清潔費。
臺北地院法官審理後,關鍵在於釐清許女是否「故意自殺」。法官參酌法醫研究所解剖報告,報告明確指出「如無充分證據支持有自殺意圖,死亡方式有可能爲『意外』」,且檢察官相驗報告也認定「死亡方式有可能爲意外」。因此,法官認定許女是「意外死亡」,並非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的方法自殺,所以不構成侵權行爲,房東據此求償於法無據。
此外,法官也認爲,所謂「凶宅」造成的房價貶損,是屬於社會心理層面的「純粹經濟損失」,並非房屋本身發生「物理上的毀損」。既然天花板、牆壁、地板都沒壞,冷氣、電視、衣櫃等功能正常,房東就不能依《民法》或租賃契約要求賠償貶值損失。至於其他房客退租的租金損失,也因同樣理由而不獲支持。
至於積欠的租金部分,法官認爲,房東在許女過世後就已自行收回房間,未再提供給繼承人使用,依《民法》規定,繼承人自然免付後續租金。
最後,法官僅認定,許女生前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導致房間髒亂有如垃圾場,判決繼承人應賠償「牀墊牀組更換費9500元」與「清潔及廢棄物處理費3萬2000元」,但扣除許母已代墊的3萬8千元后,繼承人反而只需再賠償房東325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