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到凶宅!新竹男裝潢完成驚知樓梯間命案 前屋主判賠金額曝

▲新竹一名男子在不知情下買到「凶宅」,氣得向法院提告前屋主求償(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潘鳳威/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曾姓男子2023年透過房仲買房,裝潢完成後才得知該屋曾發生輕生命案,由於前屋主未在現況說明書揭露相關資訊。曾男提告要求部分價金返還,法院審理後認定該屋屬凶宅,判決前屋主須支付157萬5000元給曾男,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曾姓男子於2023年10月間,透過房仲購買竹北市某處透天厝2樓,總價1050萬元。然而,曾男在房子過戶且裝潢完成後,竟從鄰居口中得知,自己的新家居然是「凶宅」,死者爲前屋主的弟弟,輕生倒臥在該戶門口梯間血泊中。

更讓曾男感到生氣的是,前屋主的女兒在「現況說明書」上勾選「沒有發生過凶宅、自殺等等非自然身故致死」,讓他誤以爲房子沒問題才簽約購買。曾男認爲前屋主隱匿重大瑕疵,導致他心理恐懼、房屋價值受損,憤而向法院提告要求退還部分價金157萬5000元,並請求利息與鑑定。

新竹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張姓前屋主因健康狀況不佳已受監護宣告,由老婆及女兒代理出面。女兒辯稱,她僅受父親委任協助簽約,對自殺事件並不知情,且死者倒臥位置屬公共區域非屋內空間。老婆則強調「願意原價購回以示誠意」,但指曾男已裝修並出租使用,不應再主張折價。

法官調閱警方筆錄、現場照片及地政資料,確認死者當時倒臥於該屋2樓平臺,旁留有美工刀。該區域爲通往屋外的主要樓梯平臺,面積約14.6平方公尺,爲每日必經動線。法官表示,該地點屬於房屋的「共有部分」,而非獨立公共空間,依生活經驗,這樣的位置與「屋內死亡」的心理影響相當,買方自然會感到恐懼與不安,因而應認定爲「凶宅」。

根據不動產估價師鑑定報告,該屋正常市價約爲1033萬餘元,但因凶宅因素導致價格暴跌至795萬餘元,價差達237萬餘元。法官認爲,買方曾男僅求償157萬5000元,屬合理範圍,判決張姓前屋主應給付該筆金額給曾男。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