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的錢遭兒子私吞!他得手後人間蒸發 老婦被拋棄超絕望
▲婦人變賣房產要和兒子生活,兒子卻在拿到賣房的錢之後消失,讓她無家可歸。(示意圖/VCG)
記者詹雅婷/綜合報導
新加坡社工與律師指出,他們見過長者遭親人經濟虐待的案例。一名老婦變賣房產要與獨子一起生活,兒子承諾照料,但卻在私吞賣房的錢之後人間蒸發,讓她頓時無家可歸,還有一名70多歲女子因行動不便把提款卡交給兒子請他幫忙領錢,卻發現兒子未經同意擅自領走戶頭內的錢,讓她變得幾乎身無分文。
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這類經濟虐待事件包括成年子女強迫父母變現資產謀利,或是在父母不知情下從其帳戶取款等,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會訴諸暴力。根據社工與律師觀察,做出經濟虐待行爲者大多是長者子女,配偶、孫輩、手足或其他親屬也可能是加害者,但受害者多半選擇隱忍不說。
一名70多歲的婦人把房產賣掉要和兒子一起生活,因爲唯一的兒子承諾照顧她,沒想到兒子拿走賣房的錢之後就消失找不到人,讓她身無分文、無家可歸,也感到相當絕望,因爲她是被信任的兒子拋棄。
律師Chong Yue-En更說,許多長者直到發現身上的積蓄沒了才找人傾訴,但有時施虐者本身就是受害者的主要照顧者,「他們害怕失去這段關係,擔心沒人會再照顧他們」。也有社工透露,許多人不願意站出來舉報,原因包括羞恥感、愧疚感或擔憂子女惹上法律方面的麻煩。更有長者曾說,「我寧願死在孩子的手裡,也不願向警方舉報他」。
新加坡機構Care Corner Singapore家庭社區服務部副主任Martin Chok指出,部分父母會試圖把類似經濟虐待行爲視爲常態,就像他們必須養活孩子一樣。
「我認爲沒有父母會想對子女提告」,律師Low Seow Ling稱,大多數長者未對子女採取法律行動,其中一大難題是要證明子女是在未經授權的狀態下把錢拿走,特別是他們持有提款卡或擁有聯名帳戶的時候。有子女認爲,既然自己有照顧父母,就理應獲得父母的錢,或者認爲反正父母過世後他們也會繼承這筆錢。
對此,新加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MSF)發言人表示,目前正與合作伙伴進行相關研究,銀行職員等第一線專業人員會接受相關培訓識別潛在的經濟虐待。報導稱,嚴重案例可能面臨民事訴訟或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