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評|鄉鎮履職清單,讓基層治理告別大包大攬

據新華社報道,記者從中央編辦獲悉,自2024年2月以來,在先行試點基礎上,全國3.8萬個鄉鎮(街道)全面開展履職事項清單工作。截至2025年6月底,清單已全部編制完成,取得明顯成效。

編制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簡單來說,就是明確鄉鎮(街道)的職責範圍,釐清“該幹什麼,不該幹什麼”。清單編制全面完成,標誌着縣鄉兩級權責關係更加清晰,基層治理體系進一步優化,可以有效破解“小馬拉大車”的治理難題。截至6月底,各地形成的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清單平均340項,其中,基本履職事項117項、配合履職事項99項、上級部門收回事項124項。

鄉鎮(街道)是最基層的組織,是落實中央和地方各項政策的“最後一公里”,也是服務羣衆的最前沿,承擔着“上傳下達”的關鍵職能。

然而長期以來,鄉鎮(街道)面臨“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上面千把錘,下面一根釘”的困境。由於權責邊界模糊,許多本應由上級部門承擔的職責,被層層下壓,導致鄉鎮(街道)承擔了大量指令、任務和考覈壓力,陷入大包大攬的被動局面。

比如,此前就有媒體報道,一些地區的村幹部,既是網格員、食品監督管理員、交通勸導員,也是河長、田長、林長、路長。“小馬拉大車”的超負荷運轉,容易浪費行政資源,挫傷基層幹部的積極性,更影響公共服務的質量與效率。而且,部分鄉鎮(街道)在缺少執法權的情況下,被攤派承擔執法任務,一旦出現責任問題,極易引發推諉扯皮,影響政府公信力。

更必須警惕的是,權責邊界不清晰,還可能催生一些形式主義負擔——爲應付上級考覈,一些鄉鎮(街道)幹部不得不重複填表報數,被動應付各種表面工作,反而沒有了精力去好好服務羣衆。履職事項清單工作的全面推開,正是對這類問題的有力迴應。

通過清單梳理,部分事項回收到上級部門,鄉鎮(街道)履職事項更加明確。一方面,有助於給基層減負鬆綁;另一方面,明確權責邊界,能防止履職缺位或越位,切實提升基層治理的規範性。

對基層羣衆而言,有了明確的履職清單,意味着辦事有據可循。具體事項該找哪個部門、如何辦理,將有更明確的指引,可以有效減少“踢皮球”“打太極”等推諉現象,讓基層權力運行更加陽光透明。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清單編制過程中,還取消了一批沒有實質意義的信息數據報送、創建示範、評比考覈等事項,進一步爲基層卸下形式主義包袱,把更多精力用來爲百姓辦實事。

當然,基層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清單的編制完成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在於後續的執行與落實。對此,還得建立健全監督問責機制,對違規向基層加碼的行爲嚴肅追責。

鄉鎮(街道)是國家治理的末梢,權責清晰與否,直接關係整體治理成效。基層告別大包大攬,幹部從無謂的形式主義事務中抽身,專注於爲民服務,基層治理水平才能得到不斷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