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債券息收 恢復課增值稅 8日起新發行國債、金融債等稅率約6%

大陸官方公告稱,自8月8日起對新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恢復徵收增值稅。 中新社

大陸官方近期公告,自8月8日起對新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恢復徵收約6%的增值稅。專家估算,此舉將立即爲大陸國庫帶來逾千億臺幣收入,每年產生稅收還會逐漸上升,但總體上不利債市,一定程度上降低債券對於投資者的吸引力。

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稱,自2025年8月8日起,對在該日期之後(含當日)新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恢復徵收增值稅。對在該日期之前已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繼續免徵增值稅直至債券到期。

不同債券利息增值稅變化

大陸在國債發行初期,實行國債利息收入免徵營業稅政策。2016年「營改增」改革後將免徵營業稅改爲免徵增值稅,並將地方債利息收入和金融機構持有金融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納入免稅範圍。根據2016年發佈的《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增值稅稅率爲6%。

第一財經報導,財通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孫彬彬表示,根據此次公告,銀行等自營機構持有上述債券產生的利息收入將徵收6%增值稅;資管產品(含公募基金等)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對個人投資者而言,該政策幾乎沒有影響。大陸稅務局近日公佈訊息指出,民衆購買上述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每月額度不超過人民幣十萬元,將享受免徵利息收入增值稅優惠政策。該優惠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未來政策是否延續有待觀察。

對於商業銀行而言,其是政府債的最大購買方,未來繳納增值稅的同時其新發行的金融債利率可能上行,對獲利會形成一定的負向影響。

此政策有助於緩解債市交易的羊羣效應。去年大陸國債殖利率快速下行,市場非理性行爲影響了金融穩定,其中利息收入免稅起到一定的推波助瀾作用。

國盛證券首席宏觀固定收益分析師楊業偉估算,從總體稅收增加規模來看,估計2025年增量稅收約人民幣321億元(約新臺幣1,285億元),2026年增量稅收約人民幣648億元,2027年增量稅收約人民幣988億元。同時隨着應稅債券規模不斷上升,每年產生的稅收也逐漸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