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等債券利息收入8日起恢復徵收增值稅 機構稱對券商業績影響較小

財聯社8月5日電,根據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國債等債券利息收入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自2025年8月8日起,對在該日期之後(含當日)新發行的國債、地方政府債券、金融債券的利息收入,恢復徵收增值稅。在機構人士看來,增值稅採用“新老劃段”方式恢復徵收,對於券商自營業務的影響可控,要關注券商自營業務配置的股債再平衡趨勢,以及券商板塊業績和估值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