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籲未上傳廚餘資料修法定罰則 環境部:可討論

臺中梧棲案例場未依規定每日上傳蒸煮紀錄,目前也無相關罰則。針對盧秀燕建議應修法,環境部認爲可再討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中市梧棲一養豬場確診非洲豬瘟,而本案例場有使用廚餘養豬,卻未依規定每日上傳蒸煮紀錄,而臺中市政府強調,未上傳依規定並沒有相關罰則。環境部今表示,臺中市長盧秀燕建議應修法,這部分可再討論。

環境部表示,2021年11月29日函文請各地方環保機關輔導轄內取得廚餘再利用的養豬場應每日至「廚餘蒸煮申報系統」上傳蒸煮廚餘照片或影片,若未每日上傳者,地方環保機關應依據「地方環保機關持續加強稽查廚餘再利用檢核養豬場計劃」,每月稽查1次。本次發生非洲豬瘟的案場,臺中市環保局並未依上述規定稽查頻率辦理。

環境部指出,經查本次發生非洲豬瘟案場上傳照片情形,5月上傳24次(當天上傳5次,補傳19次),6月上傳8次(當天上傳3次,補傳5次),7月上傳1次,8月上傳0次,顯示該案場上述月份皆未依規定每日上傳蒸煮廚餘照片,而臺中市環保局僅於5月及7月各稽查1次,6月及8月並未執行稽查,與「地方環保機關持續加強稽查廚餘再利用檢核養豬場計劃」規定不符。

環境部指出,有關市長盧秀燕指出,養豬場未每日上傳蒸煮照片或影片沒有罰則,建議應修法,這部分可再討論。

環境部強調,上傳照片僅爲輔助管理工具,真正的重點在於落實稽查,以避免業者未確實高溫蒸煮而造成防疫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