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批柯文哲與陳智菡不能接觸太嚴苛 審判長:等高院裁定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中)出庭應訊。(鄧博仁攝)

臺北地院11日開庭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政治獻金案,傳喚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及木可公關公司員工李婉萱作證,庭末,柯的律師鄭深元說,臺北地檢署以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與柯文哲接觸爲由提抗告,但陳不是未來法院要作證的證人,這樣會造成柯文哲被「孤立」,審判長江俊彥表示,等高院對於抗告結果出來再說。

鄭深元律師解釋,陳智菡在偵查中作證是關於木可公司競選小物部分,由於檢辯對此都不爭執,後續審理也沒有要傳喚陳作證,也因此像今天作證完的民衆黨秘書長周榆修如果也不能跟柯文哲見面,會讓柯文哲孤立,請審判長補充裁定,不能接觸證人有例外規定,「日常家庭生活工作必須」不在此限。

不過,公訴檢察官表示,被告律師不能自行解釋法官裁定的意思,對證人擴大解釋,審判長表示,由於檢方以抗告,等候高院裁定結果出來後,未來在處理這部分。審判長諭知,9月16日由李文宗、李文娟出庭作證,柯文哲必須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