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次散佈「飛機有炸彈」 惡作劇男慘了重判5月徒刑
屢次散佈「飛機有炸彈」,惡作劇男慘了,被法官重判5月徒刑。(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名男子阿華(化名)故意惡作劇,多次透過客服系統散佈假訊息,指稱「長榮真的有炸彈!」造成飛航安全恐慌,被依法送辦。法院審理後,認定阿華的行爲嚴重影響公共安全,依《民用航空法》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阿華並非第一次「惡作劇」。早在2020年間,他就曾於高鐵客服網站留言「已放置炸彈,要求1億元」,雖獲不起訴處分,但不久後於2021年間,又在長榮航空客服系統輸入「劫機」、「飛機上有炸彈」等訊息,當時遭判拘役共45日確定。
然而他並未因此收斂,今(2025)年3月再度於桃園機場客服系統輸入「桃園機場真的有炸彈」等字句,成爲另案審理。今年6月9日中午12時許,他再次利用 LINE 帳號,透過長榮航空官方客服頻道輸入「長榮真的有炸彈」的不實訊息,嚴重影響航空公司作業,隨即遭航空警察局追查到案。
法官認爲,飛航安全攸關大衆生命與財產,無端散佈假訊息,不僅會導致航班檢查、調度作業受阻,還可能引發乘客恐慌,對航空安全造成嚴重威脅,「阿華所爲,實不足取」。
法官審酌,阿華自稱患有恐慌症與強迫症,但自2020年至今多年,並未積極就醫,甚至在不同階段給出不同理由,2020年稱是「開玩笑」,2021年又稱因「強迫症」,到本案時則坦承並無身心障礙手冊。
法官認爲,他明知自己有散佈恐嚇訊息前科,仍未積極治療,反而一再把風險轉嫁給大衆,顯見缺乏應有責任感。
法官審酌,阿華受過教育,具社會經驗,理應清楚飛航安全的重要性,但卻屢次挑戰法律底線。雖然他自警詢起即坦承犯行,態度尚屬坦白,但考量其多次犯案紀錄與社會危害性。日前依法判決,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