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當街摔死狗 判2月徒刑

高雄男子情緒失控摔死家中飼養的寵物狗,遭依違反動保法判刑並開罰。示意圖/生成式AI製圖

判決指出,許男平時寄住姑姑家,以割草維生,去年七月十二日晚上七點多,因姑姑家中飼養的小狗不斷吠叫,許男認爲小狗亂吠、沒辦法教,竟直接上前徒手抱起小狗摔打,導致小狗當場吐血、失禁。

因許男就在住家前犯案,遭人目擊向高雄市府動保處通報,動保處人員到場時只見小狗已奄奄一息、虛弱及口鼻流血,只能先立即將小狗送醫治療,因爲小狗傷勢過重,七月十五日不幸死亡。

動保處隨即安排驗屍解剖,發現小狗右側頭顱骨裂傷、全身肌肉大範圍變性損傷與充淤血,研判事發後小狗死因爲頭顱骨折出血,伴隨肌肉大量肌紅素或鉀離子融出,造成腎臟肌紅素性腎病與高血鉀性心臟衰竭死亡。

許男犯後坦承犯行,法官認爲他故意傷害動物,導致動物器官功能喪失,且是徒手摔死狗,顯然不尊重動物生命權,違反動保法故意傷害動物罪及刑法毀損罪,判處兩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