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逆子格鬥技重摔母致死 獲判17年5月徒刑

嘉義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判重摔母親致死的莊男17年5月徒刑。(本報資料照)

嘉義市男子莊文宗去(2024)年11月28日向母親討錢、要母親買早餐不成,憤而在馬路邊追逐母親從後抱起,重摔到地面,且棄母於不顧,路人報警,莊母送醫10日後傷重不治,國民法庭認爲莊男沒有真心悔悟,依犯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5月。可上訴。

嘉義地院指出,2024年11月28日凌晨,29歲莊男在嘉義市友愛路的住處,因向母親討錢不成,母子發生爭執,莊男徒手攻擊母親的頭部,凌晨4時4分許,還追逐母親到道路旁,從後方環抱起母親雙腳離地後摔至地面,莊母當場倒地不起。

莊母因頭部遭受攻擊,有外傷性顱內出血,經送往衛生福利部嘉義醫院救治,仍因頭部外傷導致中樞神經損傷併發肺炎,於同年12月7日8時14分許死亡。案發後親友憤憤不平,盼莊男被求處重刑。

莊男雖坦承有抱摔母親,但矢口否認攻擊頭部,經解剖鑑定的法醫師到庭說明,從案發後死者的瘀傷顏色、血塊形成等,與案發時間吻合,且有其他相關證人、莊男曾對母親施暴的相關紀錄等罪責證據,足以佐證,莊毆打、重摔母親致死的犯行應可認定。

國民法庭認爲莊男因指使母親提供金錢或買早餐無果後,與母親發生口角爭執,即施暴攻擊,母子雖然感情疏離,但母親仍會替他買物資、還債,顯見母親並非對他毫無關心,但莊男仍多次母親攻擊、辱罵,把母親當成工具人。

莊男否認犯行,無從令國民法庭認定有反省或真心悔悟,審酌莊男因染上賭博惡習導致行爲偏差,如能戒賭、戒酒,仍有迴歸社會可能,依《刑法》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判17年5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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