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世芳:花縣府趕快弄清季連成協調事項 才能重新擬疏散撤離計劃

▲內政部長劉世芳14日迴應花蓮縣府行文行政院擬定光復鄉撤離計劃一事。(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蘇晏男/臺北報導

花蓮縣政府要求行政院擬定及執行「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疏散避難收容計劃」,但行政院昨表示,覈定地方政府災害防救計劃,依法屬於地方政府權責。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4日)表示,《災害防救法》明文規定,疏散撤離要請地方政府及鄉公所一起合作;而因爲有颱風來襲,籲請花蓮縣府趕快依照季連城協調事項,把疏散撤離計劃,尤其包括保全戶清冊部分,把它弄清楚後,內政部才能針對花蓮縣尤其光復鄉地形、地貌重新擬定新的疏散撤離計劃。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光復鄉嚴重災情,花蓮縣府認爲地方量能不足,行文行政院,建議中央取消「垂直避難」,並在未來疏散撤離時,由中央成立前進協調所,統籌擬定與執行撤離計劃。對於花蓮縣府要求擬定及執行疏散避難收容計劃,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昨表示,覈定地方政府災害防救計劃,依法屬於地方政府權責,花蓮縣政府所提《災害防救法》第35條規定作爲中央覈定避難計劃的理由,應該是對災防法規範有所誤解。

劉世芳14日上午到立法院列席行政院卓榮泰施政報告,並於會前接受媒體聯訪。針對花蓮縣府行文一事,劉世芳表示,花蓮縣府昨有行文到政院跟若干委員辦公室及農業部、內政部,她看了一下,行政院發言人昨已經迴應。

劉世芳說,「我們的想法還是一樣」,《災害防救法》明文規定,疏散撤離要請地方政府及鄉公所一起合作,她還是一再重申,目前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及花蓮縣府仍維持一級警戒;而因爲有颱風來襲,籲請花蓮縣府趕快依照季連成協調事項,把疏散撤離計劃,尤其包括保全戶清冊部分,把它弄清楚後,內政部才能針對花蓮縣尤其光復鄉地形、地貌重新擬定新的疏散撤離計劃,如縣府需要中央協助,會按照行政院長指示全力協助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