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門規範供應鏈金融,核心企業不得利用優勢地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四紅)2月6日,人民銀行發佈消息稱,爲強化供應鏈金融業務規範管理,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中國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總局、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起草了《關於規範供應鏈金融業務引導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更好服務中小企業融資有關事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通知》共21條內容,其中明確供應鏈金融發展內涵方向、保障中小企業權益。
《通知》要求,發展供應鏈金融應以服務實體經濟、服務社會民生、服務國家戰略爲出發點。商業銀行要發展多樣化的供應鏈金融模式,支持供應鏈上中小企業開展信用貸款及訂單貸款、存貨貸款、倉單質押貸款等動產和權利質押融資業務,推動供應鏈票據擴大應用。供應鏈核心企業要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不得利用優勢地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或不當增加中小企業應收賬款。供應鏈信息服務機構要堅持信息服務的本職定位,不得直接或間接歸集資金,未依法獲得許可不得開展金融業務,杜絕信息中介異化爲信用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