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嘉專欄》執政聯盟 化解衝突

大罷免白忙一場。(圖/本報系資料照)

紛擾多時針對第一批24位立委和一位市長大罷免的投票終於結束,結果出乎國人的意料之外,最終25:0,所有罷免案都沒通過。接下來8月23日還有7位立委的罷免案,但是從這一次投票被完全輾壓的情況來看,第二批罷免投票的結果很可能會跟第一次差不多。也就是說,大罷免白忙一場。

早知如此,爲什麼執政黨還要勞師動衆發動這麼多的罷團,這麼多的青鳥,先是在各地擺攤徵求罷免連署,天天在各地宣導國人支持罷免;同樣的,多家綠營媒體每天也是藉著名嘴大肆宣傳,推動罷免。其實執政黨的目的只有一個:希望藉由大罷免達到重新掌控立法院的權力,實現所謂全面的執政。

問題是,臺灣是一個民主國家,一切是以民意最大,而選票就是民意的展現。上次大選中,賴總統以不超過半數的選票當上總統,但是在立法院超過半數的席次給了在野聯盟。也就是說,民意顯現的是不放心執政黨專權,因此要求在野部門要聯合監督政府。沒想到,執政黨不願意接受最新民意,硬是要對在野立委進行全面性的大罷免,以達到全面掌權的目的。

其實在內閣制的國家,如果有重大議案無法推動的時候,多數黨領袖可以推動解散國會,重新選舉,以爭取最新的民意的支持。問題是,臺灣是總統制,總統和立委選完了就是4年任期,除非總統或是某一位立委做了一些什麼違法或其他損及全民利益的事,國人可以針對總統或單一立委推動罷免。也就是說,罷免制度是爲了補救選舉可能出現的瑕疵,而現在執政當局竟然不分青紅皁白進行全面性的罷免。

簡單的說,就是不尊重原來的民意和選民,爲什麼在執政黨的立委不必再選,而在野黨的立委就要重選?這種違反民意的做法根本說不通。所以在總統制的國家中,從來就沒有見過這種全面罷免的做法,臺灣可以說開啓了全球民主制度的先河。但是,臺灣的民主是成熟的,臺灣人民是有獨立判斷能力的,怎麼能允許執政當局任意的踐踏民意?雖然選前罷團和綠媒的聲量是如此之大,投票出來的結果卻是由大量的沉默民意決定了最終的結果。

經過了一場全面動員,耗費龐大的支出,雖然最終朝野又回到了原點,但是整個國家與社會卻付出了龐大的代價,是不是該有人出來爲這一場鬧劇負責呢?首先,執政黨不甘心立法院不過半,不願意接受民意,賭輸了就翻桌,完全不遵守遊戲規則,違反了民主重視程序正義的最基本原則,這是臺灣民主的大倒退。

其次,在罷免過程中,正反兩方全面動員,尤其是賴總統把另外一方說成必須打掉的雜質,更是徹底的撕裂社會,造成臺灣社會的大分裂!

第三,執政黨爲了阻止自家的立委被罷免,全面出動檢調,大動作威脅利誘在野部門推動罷免的人士,最終更加變本加厲的把在野推動大罷免的人士關的關、押的押,企圖造成寒蟬效應。司法成爲行政部門打擊在野人士的利器,臺灣司法倒退莫此爲甚!

最後,爲了應付大罷免,在朝與在野部門都必須完全投入選戰,沒有人有心思去關心或處理真正的國家事務。比方說,美國對臺關稅可能的衝擊,該如何因應?南部風災災情該如何協助?這些在面對大罷免時,都顯得蒼白無力。賴總統直接說:「現在沒有任何一件事情比大罷免更重要!」國事因此而耽誤一年多,請問誰要負責?

大罷免的源頭在於執政黨在立法院不過半,無法推動行政部門想要的法案。其實有一個很容易的解決方案,因爲現在是三黨不過半,所以只要執政黨願意找民衆黨合作,接受一些民衆黨想要的法案,或是邀請幾位民衆黨員進入內閣,真心的推動與民衆黨聯盟,就立即可以聯合成爲國會最大黨,可以推動民進黨所要的法案,這是最容易的方式,也是社會成本最低的方法。

在所有內閣制的國家都是採取這種方式,因爲當執政黨國會席次不夠的時候,選擇與其他在野黨合作是天經地義的事。也就是說,執政黨必須接受一些其他黨的立場或政策,怎麼可能說自己立委席次不夠還想要整碗捧去?這次大罷免大失敗的結果,應該給執政當局一個最好的教訓。如果執政當局仍然是鐵板一塊,不願意與在野部門溝通協商合作,而還是想要一意孤行採取全面對抗的方式,2026與2028的選舉很可能會再度出現一面倒的結果!

(作者爲政大經濟系兼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