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佐交保8小時 送醫急救
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13日以1500萬元交保,躺在擔架牀上離開臺中看守所。(本報資料照片)
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向九州博弈集團泄密、受賄,收押臺中看守所,昨日以1500萬元交保,並於晚間9時回到限制住居地屏東住所,不料才睡一晚就發高燒、呼吸困難送往高雄義大醫院急救,交保後首日即無法在住所門牌前拍照上傳監控中心,違反監控要求,家屬希望法外開恩,讓林繼續住院治療。
臺中地檢署指出,針對林明佐交保,檢方仍研擬是否抗告,至於林明佐因發病違反監測,檢方會納入考量。
林明佐的律師指出,林罹癌已進入第4期,今年3月以1200萬元交保時,醫生已建議住院治療,但檢方提出抗告,又再羈押,這次以1500萬元再度交保,14日上午10時28分因高燒不退,緊急送醫急救,交保第1天就不能依規定拍照回傳,家屬感到緊張,週末假日又連絡不上法官、書記官,懇請法官、檢察官高擡貴手,讓林明佐住院治療。
臺中地院11日裁定林明佐以1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屏東,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日中午12時前,在住所門牌號碼前持科技監控手機自拍回傳監控中心,每週一、三、六,上午7時至12時間到屏東縣警局屏東分局報到各1次;不料林明佐交保後第1天,就無法達成在住所門牌前自拍回傳監控中心。
林明佐被控任職臺中市刑大大隊長期間,當「內鬼」向九州博弈集團泄密,收賄及財產來源不明達6616萬元,去年5月收押。臺中地院今年3月裁定以12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4月遭撤保羈押回籠,期間多次聲請具保停押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