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交保 林明佐、陳政谷加電子腳環
陳政谷(右)昨到臺中地院重開羈押庭。記者曾健祐/攝影
臺中高分院以陳政谷、林明佐有逃亡、串證之虞,尤其陳財力雄厚,曾想買私人飛機,顯有逃亡海外生活能力,昨撤銷發回。
中院開羈押庭,法官問若施以電子監控有何意見,陳表示不願意,主張無重大嫌疑,怎可無止盡羈押,要求調查檢察官濫權;林說,離開看守所後到醫院檢查,發現神經瘤未完全切除,脊椎液外滲,盼交保繼續治療。
檢察官主張繼續羈押,尤其陳去年落網前逃到高雄市某旅館,距港口僅十幾分鍾路程,且財力雄厚顯有逃亡可能,交保金額和犯罪所得不成比例,就算交保也應施以電子腳環監控。
中院裁定兩人維持原交保金額、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不得與同案證人接觸,並施以電子腳環科技監控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