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佐、陳政谷逃亡可享5千萬鉅款 臺中高分院二度撤銷交保裁定
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任臺中市刑大隊長期間,被控和九州博弈集團總裁陳政谷稱兄道弟,陳涉洗錢438億元,林則和集團泄密、貪污6616多萬元;臺中地院3月中裁定陳、林各2億元、1200萬元交保被臺中高分院撤銷,中院更裁維持同樣金額、對2人加電子腳鐐監控,中高分院今二度撤銷,直言林若逃亡仍可享受剩餘5000多萬鉅款,陳旗下九州財力雄厚,原交保金額顯不相當。
臺中高分院由審判長法官陳慧珊、陪席法官李進清及受命法官葉明鬆組成合議庭,認定林明佐涉犯貪污嫌疑重大,起訴書所載林收賄、財產來源不明達6616萬餘元,其雖被扣押1216萬多元,但仍與6616多萬元有差距,約有5400萬元差額不知去處。
高分院說,林明佐只要順利逃亡海外,就可在海外某處繼續享受這筆5400萬元鉅款度過餘生,因此中院3月26日維持之前1200萬元交保,是否足以擔保他不會偷渡或其他方式非法離境?並非無疑。
此外,林明佐病即使需要二度開刀,也可以由看守所人力戒護到醫院開刀、住院治療,若戒護就醫不足維持他健康,羈押法及刑事訴訟法尚有保外就醫機制。以當今醫療技術,林有復原希望,是否能說林的病情讓其離不開臺灣的醫療體系,所以一定不會從臺灣逃亡出境? 仍有再予商榷餘地。
高分院表示,陳政谷同樣嫌疑重大,警方2023年5月25日搜索,陳馬上於6月3日在桃園機場準備出境被警方緊急拘提,檢察官諭知以100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經警再次於2024年5月7日、22日兩度搜索他臺中住居所等,都未發現人。
直到5月23日持搜索票、拘票,赴高雄搜索才拘獲陳政谷,其欲搭飛機離境的行爲、不住在臺中居所而逃往高雄之行爲,均已顯示高度逃亡之可能性。
且起訴認爲九州集團網站賭資438億餘元,檢察官聲請沒收犯罪所得438億多元,並記載已扣押41億多元。可見九州財力雄厚,中院僅諭知陳政谷2億元具保,與其犯罪所得規模是否相當?
高分院前次撤銷發回理由中就已說明「原審裁定2億元保釋金,與犯罪金額比例懸殊,對被告約束力是否足夠…」,已具體指出陳政谷財力雄厚與擔保金2億元不成比例,中院仍維持2億元交保,未說明何以維持相同金額理由。
高分院表示,中院維持撤銷前的相同具保金額,並輔以其他條件,是否足以確保本案之後續審判及執行,亦非無再行斟酌之餘地,撤銷發回中院。
林明佐左腳戴電子腳鐐(紅圈)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陳政谷目前交保中。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