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政監林明佐昨交保回老家就高燒掛急診 臺中地院回應了
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任臺中市刑大隊長期間,被控和九州博弈集團泄密、貪污6616多萬元。臺中地院11日裁定林1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屏東老家,林昨由律師完成保釋,自看守所躺擔架牀上車回家,卻傳出高燒住院,無法依法院指示拍照科技監控;臺中地院表示,視狀況妥適決定。
林明佐的律師昨天上午赴臺中地院交付1500萬元辦理交保手續,下午3點多臺中看守所釋放後,林躺在擔架牀上車回屏東老家,未料沒多久就傳出發高燒,緊急到義大醫院掛急診,才導致剛交保就無法依規定拍照回傳。
臺中地院表示,林明佐的律師今上午有電話陳報情形,承辦法官同時請律師傳真相關資料,會視狀況妥適決定。
中院6月3日開延押庭時,林明佐稱自己已是「半殘之人」,因病雙腳無力需坐輪椅,沒有能力、體力逃亡。其辯護人說,林急需臺北榮總接受BNCT治療,之前交保戴電子腳鐐已造成左腳傷口,治療過程中也需要暫時拆卸。
臺中地院依中國附醫、臺北榮總函覆資料,認爲林明佐罹患惡性脊髓腫瘤等疾病,醫師建議於放射治療後1至3周內在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禾榮治療中心進行「硼中子捕獲治療」( BNCT治療),且BNCT治療有其必要急迫性,有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之情。
合議庭除命林明佐1500萬元交保,也考量他接受治療無法配戴電子手環、腳環,改命他接受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向中院報到8月。
同時限制住居在他屏東縣老家,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週一、三、六,上午7時至12時間,要到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報到各1次。
林明佐昨下午交保,躺在擔架牀上車離開看守所回屏東老家限制住居。記者黃仲裕/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