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老大髒話譙加盟主「垃圾鬼」 法院:高度攻擊性...判賠2萬

▲廖老大飲料事業在2022年掀起大量討論,觀音新生店(左)加盟主與廖糾紛不斷。(合成圖/翻攝自FaceBook/爆廢公社公開版、記者許權毅攝)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自詡賽車教父的廖老大(廖志賢)先前開設飲料店,因品質不一,引起諸多爭議,甚至有原先支持廖老大的加盟主「逆襲」開槓。其中,桃園「觀音新生店」被廖老大點名最爛,甚至在直播罵髒話侮辱,加盟主以侵害名譽求償72萬,法院認爲廖老大用語輕蔑「高度冒犯、攻擊性」,判他要賠償廖2萬元。

廖老大手搖飲事業在2022年不斷鬧上新聞版面,其中「觀音新生店」曾被黑衣人砸店,結果廖老大爆料就是加盟主本人。雙方也因廖老大點名旗下加盟主飲料難喝,「品質差,這家店就放給他爛、給他倒」,該店經營2月就關門,陳姓跟王姓加盟主關店自創品牌。

▲廖老大在旗艦店開幕時,還到場親自督軍。(圖/記者許權毅攝)

沒想到加盟主與廖老大之間糾紛,從網路延伸到法院。加盟主控訴,廖老大因爲不滿自己私下跟其他加盟主創立羣組,在直播中秀出加盟主阿祥的對話紀錄,並指明「幹X娘、雞掰」等粗鄙言詞,或是數次指明「觀音新生店,三小,垃圾鬼」等語公然侮辱,認爲廖老大在直播上,前後文都是在罵組建羣組一事,是以私人恩怨毀壞名譽。

陳姓跟王姓加盟主認爲,廖老大故意侵害名譽之行爲飽受負評及輿論折磨,分別請求10萬、20萬精神慰撫金,另因合約爭議求償給付36萬加盟金與6萬餘元利益損失,合計7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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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老大抗辯指出,本案遲於今年1月才提起訴訟,已罹於2年時效。況且雖然在直播有提及店名,但是沒有提到姓名,一般人無法知道是誰,純屬表達意見維護品牌聲譽,也有粉絲表達過該店飲料難喝,部分用詞只是口頭禪,不是針對特定對象。

廖老大認爲,在直播中提及「飲料酸掉」,是要讓消費者感受加盟體系重視飲料品質的形象,也藉此讓加盟店警惕,直播時間並非執行職務期間,不能夠代表公司,縱使是代表人,但經品嚐觀音新生店飲品,確實品質極差,未依公司SOP執行,聲明駁回原告之訴。

▲廖老大飲料店出現「蛋塔效應」,現已經剩下少量店家營業。(圖/記者許權毅攝)

臺中地院認爲,廖老大抗辯之原告請求損害賠償已罹於時效可採,但廖於直播辱罵,用語含有輕蔑、高度冒犯與攻擊性,且是針對特定對象,導致加盟主受有精神上之痛苦有據,認爲賠償王姓加盟主2萬元適當,其餘無理由。

另王姓加盟主先前提告廖老大公然侮辱等罪,已由檢察官爲不起訴處分確定,本案民事訴訟事實認定,則不受不起訴處分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