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違法適用新法?中選會:刑法選罷法競合 由司法機關認定
大罷免潮來襲,檢調近期持續偵辦幽靈連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調偵辦罷免死亡連署案,綠營指藍營昔修法加重處罰非法連署,如今卻喊司法不公。中選會今指出,選罷法規定法律修正施行前已向主管選委會提出的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規定,若選罷法規定與刑法有法律競合適用問題,涉及刑事責任認定部分,由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指出,綠營人士指藍白修正選罷法第98條之2規定,處罰幽靈連署等行爲害到自己人,但中選會第一階段審查通過的罷免案几乎全適用舊法,不適用今年2月18日公佈的新法,且檢調對涉嫌僞造連署的諭知罪名爲刑法僞造文書罪和違反個資法,未提及選罷法第98條之2規定。
她批評,中選會一開始就刻意曲解法律,堅持罷免案適用舊法,護航綠營多通過幾個罷藍委團體,還設下陷阱讓無權、無法查對連署真實性的罷團人士承擔法律風險,隨時可能被指控涉嫌僞造文書。
中選會說明,選罷法第131條規定,法律修正施行前已發佈選舉公告的選舉,或已向主管選舉委員會提出的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規定。今年2月19日以前已提出的61件罷免案,無論是提議、連署或投票等各階段,依法均適用修正前的舊法規定,無差別待遇。
中選會續指,若選罷法第131條規定,與刑法第1條「行爲之處罰,以行爲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爲限」、刑法第2條「行爲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爲時之法律。但行爲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爲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爲人之法律」有法律競合適用問題,涉及刑事責任認定部分,並非選務機關所掌範疇,由司法機關依法辦理,選務機關無從也從未做過評論。
中選會批評,有心人士不斷胡亂造謠指摘「中選會曲解法律」,還做了有關刑事責任如何適用的差別認定,此類論述顯系法盲行爲、法盲論述,與事實不符。
此外,有網友認爲「往生者連署」或「僞造連署」並非觸法或是僞造文書僅是輕罪,妨害罷免也不是重罪等等,只要中選會有除錯即可。中選會直言,此屬法盲行爲、法盲論述。
中選會說明,罷免案若有「往生者連署」或「僞造連署」等情況,代表有人可能已涉及犯罪行爲,應由司法機關加以偵辦處理,並非各縣市政府戶政事務所或選委會單純除錯即可。
另針對外界指「往生者連署」名單不公,中選會指出,這是造謠。以罷免案來說,依法可藉戶役政資訊系統比對並查出「往生者連署」名單者,是各縣市政府戶政事務所,而非各地選委會或中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