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環藥業因壟斷協議被罰沒超6100萬,去年淨利超七成 “打水漂”

6月10日晚間,聯環藥業(600513.SH)發佈公告,近日收到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認爲,公司與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以壟斷協議形式變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價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銷售領域的競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屬於達成並實施 “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 壟斷協議的行爲,應當依據《反壟斷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聯環藥業公告稱,公司在收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後,向天津市場監管委提交了聽證申請,但因聽證意見不足以推翻執法人員對本案的事實認定而未獲採納,公司於近日收到了天津市監管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在銷售原料藥地塞米松磷酸鈉過程中違反了《反壟斷法》,合計被罰沒約6103.82萬元。

聯環藥業表示,本次罰沒金額佔公司合併報表範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營業收入和歸屬淨利潤的比例分別爲 2.83% 和 72.53%。

資料顯示,聯環藥業、津藥藥業、仙琚製藥三家屬於國內擁有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批文和一致性評價的企業。因達成並實施關於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的壟斷協議,津藥藥業、仙琚製藥早於聯環藥業收到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津藥藥業合計被罰沒6919.24萬元,佔其2024年歸母淨利潤的51.85%;仙琚製藥合計被罰沒1.95億元,佔其2024年歸母淨利潤的49.17%。仙琚製藥董事長張宇鬆因在本案中負有個人責任,被處以罰款60萬元。三家藥業因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違反《反壟斷法》合計被罰3.26億元。

聯環藥業披露2024年年度報告顯示,2024年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21.60億元,同比下降0.63%;歸母淨利潤8416.00萬元,同比下降37.66%;扣非淨利潤4986.80萬元,同比下降56.89%。

該年度,公司研發投入 2.77 億元,同比增長 95.93%。從產品銷售情況來看,重點產品愛普列特片銷售 1.19 億片,較上年度增長 30.28%,鹽酸多西環素片銷售 7147 萬片,較上年度增長 47.89%。

聯環藥業曾表示,由於受藥品政策性降價及各地區招標壓價的影響,公司部分藥品招標採購價格呈下降趨勢。

在近日的投資者交流會上,聯環藥業也提到,新開發的原料藥產品也在通過各種渠道尋找出海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