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借貸,警惕虛假宣傳和誘導

來源:人民日報

理性借貸,警惕虛假宣傳和誘導(信息服務檯)

近年來,形式多樣的個人貸款服務快速發展,覆蓋越來越多場景需求,爲消費者購買大件耐用品等減輕資金壓力、帶來更多便利。同時,也有消費者反映,部分貸款產品存在息費不透明、實際借款成本過高、個人信息泄露等情況,損害消費者權益。哪些“話術”可能存在營銷誤導風險,消費者如何防範?近日,記者對金融監管部門、專家及業內人士進行了採訪。

問:哪些廣告語可能隱藏“陷阱”,消費者如何“避坑”?

答:一些貸款引用不真實、不準確的數據資料,虛假或誇大營銷,以“免息”“低息”“額度高”等欺詐或引人誤解的話術吸引消費者,模糊或隱瞞實際利息費用,誘導消費者過度借貸。

商業銀行及互聯網助貸業務合作機構應當規範營銷宣傳行爲,遵守國家有關網絡營銷管理規定。消費者在辦理貸款業務時,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充分了解貸款主體、增信服務機構、增信服務費率、貸款違約後可能增加的息費成本等重要信息,特別需要關注綜合融資成本、真實息費水平。

問:有消費者反映遇到不法貸款中介。消費者應如何辨識貸款渠道?

答:不法貸款中介可能會假冒銀行名義,自稱“某某銀行”“某某銀行貸款中心”,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打着“無抵押”“無擔保”“授信多”“費率低”等幌子,誘導消費者辦理貸款,消費者存在被收取高額費用、個人信息泄露等風險。

消費者應通過正規金融機構、正規渠道諮詢或辦理借款業務,謹防無牌照無資質的不法中介機構。去年底,多家商業銀行公開表示,未與任何中介合作,不會委託任何中介代收貸款資料或代辦貸款手續,辦理貸款的流程也不會收取任何中介費用,同時貸款金額應根據借款人的實際情況綜合評估。要警惕那些打着“快速辦理消費貸款”“幫你搞定大額貸款”“貸款提額”等旗號的中介,如果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此外,可通過金融監管部門官方網站等渠道覈實金融機構資質,通過金融監管總局金融許可證信息系統查詢銀行保險機構的相關許可證信息。小額貸款公司等也應具備地方金融管理機構發放的經營許可證或者認可的業務資質。

問:一些消費者表示,資金週轉困難、還款有壓力時,易落入“借新還舊”“債務優化”陷阱。這背後隱藏怎樣的風險?

答:不法中介可能在社交平臺打着“債務重組”“債務優化”旗號,誘導消費者“借新還舊”或者申請高息“過橋”墊資。這種所謂的“重組”“優化”可能暗藏高額收費陷阱,不法中介甚至會誘騙消費者騙貸,消費者參與其中可能被追究相關法律責任。2024年12月,金融監管總局發佈了“關於警惕不法貸款中介誘導消費者‘債務重組’的風險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警惕不法中介誘導,防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消費者要警惕不法貸款中介虛假宣傳和誘導,充分意識到違規“倒貸”的風險和危害,切勿盲目相信陌生來電、短信、廣告傳單、社交平臺等渠道推送的“債務優化”等信息。消費者要合理評估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做好收支籌劃,並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貸款,避免挪作他用,產生違約責任,影響個人徵信,甚至承擔刑事責任。如對有關業務存在疑問,可通過金融機構官方網站公佈的熱線等進行諮詢覈實。

此外,消費者還應注意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妥善保管個人身份證件、銀行卡、金融賬戶等,不輕易委託他人代辦相關手續,避免個人信息泄露或被非法利用、買賣,以防個人財產遭受損失。如發現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消費者也要結合自身經濟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選擇適當的金融產品或服務,例如使用信用卡或貸款類產品時,應考慮借貸成本和還款能力,投資理財產品時,應符合自身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人民日報 記者 屈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