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爲“分期付款”實爲“分期貸款” !3類虛假誘導套路→

近期,一些不法機構或平臺通過混淆概念、不實承諾、隱瞞風險等虛假宣傳手段,誘導消費者辦理網絡貸款,不僅給消費者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還可能使消費者陷入法律糾紛。

虛假宣傳誘導網絡貸款主要有以下“套路”:

混淆概念誤導貸款

一些不法機構或平臺利用言語誤差,如以“分期繳費”“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貸款”,有意誤導或迷惑消費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務內容和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完成線上簽字或刷臉認證,簽署網絡貸款合同。過程中,不法機構或平臺可能通過誘導填寫或技術手段竊取等方式收集個人信息,轉賣給其他機構用於詐騙等非法用途,消費者面臨個人信息被不當使用的風險。

不實承諾誘導貸款

一些不法機構或平臺通過欺詐性承諾、誇大效果、杜撰信息,如宣傳“包過拿證”“政策即將變化”“報名後國家有助學金獎勵”甚至承諾就業保障等,引誘、催促消費者報名並辦理貸款。在合同中模糊內容表述或設置極爲苛刻且僅利於機構或平臺的條款,比如若退費必須扣除高額違約金等,增加解約成本。有些機構或平臺實爲“殼公司”,主要目的是騙取錢財,無法提供實質服務,甚至不斷變換地址逃避監管或法律責任。消費者發現被騙後,往往因機構跑路導致維權困難。

隱瞞貸款實際成本

一些不法機構或平臺只宣傳較低的表面利率、日利率、月利率,不披露較高的實際利率、年化利率、綜合借貸成本,誘導消費者過度借貸。或者在宣傳時模糊收費標準,故意隱瞞額外費用,實際操作中以“額外服務”“高端定製”、違約金等名義額外收費,導致實際支付的息費遠超預期。

爲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示:

宣傳內容辨仔細。虛假宣傳看似誘人,實則暗藏高額收費陷阱。消費者需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警惕誇大其詞或不切實際的虛假宣傳。對於超出合理範圍的高回報承諾、高薪酬待遇等宣傳內容,應理性分析、多方查證,覈實宣傳內容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拒絕各類話術套路誘惑。

機構資質需覈實。在選擇各類服務時,優先選擇具有合法資質、信譽良好的機構或平臺。可以通過相關部門或行業協會官方網站,查詢機構或平臺業務資質,瞭解掌握其經營和服務範圍,避免陷入不法機構或平臺騙貸陷阱。

合同條款看清晰。簽訂合同前,需仔細考慮合同實質,辨別合同是貸款合同還是提供服務的一般民事合同,不輕信、不衝動,不在誘惑或催促下貿然簽約。簽訂合同時,認真閱讀合同條款,警惕格式條款陷阱,重點關注合同中的收費標準、退款政策、服務內容、承諾保障等條款,不要忽略風險提示信息。若發現合同中有不合理條款或模糊表述,應要求機構進行解釋,或者暫停合同簽訂事宜,充分考慮後再作決定。

個人信息要保密。在辦理業務時,務必謹慎提供個人信息,保管好個人身份證號、銀行賬戶、驗證碼等,避免信息泄露的風險。增強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定期檢查賬戶異常情況,如果發現個人信息可能泄露,應及時聯繫相關金融機構並採取必要措施,以保障個人財產安全。

(總檯央視記者 張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