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宣傳誘導網貸“套路”多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佈風險提示稱,近期,一些不法機構或平臺通過混淆概念、不實承諾、隱瞞風險等虛假宣傳手段,誘導消費者辦理網絡貸款,不僅給消費者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還可能使消費者陷入法律糾紛。金融監管總局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醒廣大羣衆警惕虛假宣傳誘導網絡貸款的風險,提高風險防範意識。 風險提示稱,虛假宣傳誘導網絡貸款主要有以下“套路”: 一是混淆概念誤導貸款。一些不法機構或平臺利用言語誤差,如以“分期繳費”“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貸款”,有意誤導或迷惑消費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務內容和合同條款的情況下,完成線上簽字或刷臉認證,簽署網絡貸款合同。過程中,不法機構或平臺可能通過誘導填寫或技術手段竊取等方式收集個人信息,轉賣給其他機構用於詐騙等非法用途,消費者面臨個人信息被不當使用的風險。 二是不實承諾誘導貸款。一些不法機構或平臺通過欺詐性承諾、誇大效果、杜撰信息,如宣傳“包過拿證”“政策即將變化”“報名後國家有助學金獎勵”甚至承諾就業保障等,引誘、催促消費者報名並辦理貸款。在合同中模糊內容表述或設置極爲苛刻且僅利於機構或平臺的條款,比如若退費必須扣除高額違約金等,增加解約成本。有些機構或平臺實爲“殼公司”,主要目的是騙取錢財,無法提供實質服務,甚至不斷變換地址逃避監管或法律責任。消費者發現被騙後,往往因機構跑路導致維權困難。 三是隱瞞貸款實際成本。一些不法機構或平臺只宣傳較低的表面利率、日利率、月利率,不披露較高的實際利率、年化利率、綜合借貸成本,誘導消費者過度借貸。或者在宣傳時模糊收費標準,故意隱瞞額外費用,實際操作中以“額外服務”“高端定製”、違約金等名義額外收費,導致實際支付的息費遠超預期。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