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連署修法 盜採砂石最高罰2500萬

立委邱議瑩(左一)會勘馬頭山廢棄物處理進度,聽取在地居民意見。圖/立委邱議瑩服務處提供

高雄美濃農地盜採砂石案接連爆發,高雄市政府依區域計劃法及土石採取法開罰,但現行土石採取法最高僅罰五百萬元、沒有刑責,近期包括市長陳其邁及立委陳昭姿、邱議瑩等均倡議修法遏阻盜採行爲。邱議瑩昨說,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已完成連署,加重罰最高二千五百萬元,並改爲連續重罰,地主未通報視同盜採行爲人,運送司機最重也須廢止駕照。

邱議瑩表示,立法院已完成土石採取法修正草案連署送入議事處,共提出加重罰則、加重地主責任、斷絕運輸三大修法方向,盼進入審議程序後不分黨派一起支持,加速修法。修法第一方向是加重罰則,改爲連續重罰,罰鍰從五百萬元提高至二千五百萬元;屆期未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從每日一百萬元提高到五百萬元,罰到改善爲止。

同時加重地主責任納入刑罰,邱議瑩說,若地主明知有違法盜採土石行爲而未主動通報,應視爲盜採行爲人處理。而運送盜採砂石司機,最重應廢止駕照;車行或運輸業者明知或縱容所屬車輛進行盜採,最高罰一千萬元,並可吊扣或廢止車輛行照,犯案卡車司機吊照,不法盜採是一條產業鏈,務實修法,每個關鍵環節都納入嚴打重罰範圍,才能嚇阻不法集團。

農地盜採、廢棄物濫倒事件頻傳,卻因罰責過輕屢遭批評。環境部長彭啓明昨說,環境部已於今年五月廿九日預告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預計本週送行政院審查,期望十一月底前送交立法院審議。修正重點包括將加重刑責罰則,最高刑度從現行五年提高至七年,得併科最高一千五百萬罰金,同時也會追繳不法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