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促修法保障單身權益 籲年金制度與時俱進
立委林俊憲召開勞保單身條款記者會。林俊憲國會辦公室/提供
立委林俊憲指出,勞工自踏入職場起,便須參加勞工保險或自行投保國民年金,若勞工不幸身故,其遺屬也能請領遺屬年金。然而,現行規定中,若被保險人爲單身(未婚、離婚或喪偶)或無符合請領資格的遺屬,僅有協助舉辦喪禮者可領取喪葬津貼,遺屬年金則將全數收歸國庫。
對此,林俊憲14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邀請勞動部勞動保險司與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出席說明。
林俊憲表示,近年來接獲許多單身族羣選民陳情,反映遺屬年金制度存在不合理之處。其中一件案例爲有一對經濟弱勢的單身兄弟,哥哥過世後,弟弟申請勞保遺屬年金,但因現行法規要求「遺屬必須爲被保險人生前扶養對象」而被駁回,而此案的實際情況卻是弟弟長期扶養並照顧哥哥。
林俊憲指出,傳統觀念往往認爲只有夫妻會在晚年互相照顧,但現行法規忽略了社會變遷與家庭結構的多元樣態。對於越來越多選擇單身生活的民衆而言,這樣的制度設計顯然不合時宜,對單身族羣也不公平。
林俊憲揭數據,近十年來臺灣總單身人口從2015年的617萬人成長到2024年的642萬人。而目前投保勞保的人數大約1,048萬人,國民年金大約290萬人,分別佔總人口數約45%及12.6%,如果按照比例計算,投保勞保且單身者目前約有280萬人,國保則有近80萬人。
資料也顯示,申請遺屬年金卻遭拒的件數相當可觀。以國民年金爲例,近三年平均每年約有 24,000 件申請因不符資格而被駁回,雖然並非全都因單身而無法請領,但龐大的件數已反映潛在受影響的人數恐怕更爲龐大,顯示現行請領遺屬年金的制度設計確實存在問題。
林俊憲強調,相關法規必須與時俱進,反映真實的社會樣貌。若政府希望鼓勵民衆結婚生育,應採取其他政策手段,而非透過具差別待遇的立法,讓單身族羣在繳了一輩子的勞保或國民年金後,最後卻一無所獲。
林俊憲提出「照護補償給付」的概念作爲現行制度的補充。
他說明,若被保險人生前爲單身,且無符合資格的遺屬,可於生前透過遺囑指定受益人,由該受益人在被保險人過世後請領照護補償給付,受益人亦需出示照護證明,藉此補貼被保險人生前可能支出的照護費用。給付金額部分,勞保建議爲10個月投保薪資,國保則爲5個月。
對此,勞動部表示認同林俊憲建議,並指出從近年統計數據可見,選擇單身的人口確實逐年增加。勞動部也坦言,若修法實施,對勞保財政可能帶來一定負擔,但也認同現行制度確實存在改進之處,若委員提出修法,勞動部將配合研議相關辦理方向。
衛福部則迴應,在家庭結構及照護型態日益多元的今日,確實有必要對現行制度進行檢討,而國民年金制度在立法設計上與勞保制度相近,且相較勞保其財政衝擊較小,若社會形成共識,衛福部也樂於配合推動修法。
林俊憲表示,過去已有多位立委推動「指定受益人制度」,期望勞保與國保能比照公保,讓被保險人得以透過預立遺囑,指定遺屬年金的受益人。然而,大法官釋字第549號認定社會保險並非私人財產,使相關修法受到限制。
他提到,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中也肯認,喪葬津貼具有「明確目的性」,只要支出與給付之間具直接關聯,即可發放。林俊憲據此主張增訂「定額照護補償給付」,用以補償實際照顧被保險人的付出。
林俊憲說,採定額方式不僅符合給付目的,且不至造成政府財政負擔。期盼透過修法能在維持社會保險制度穩定的前提下,尊重被保險人的自主選擇,避免民衆終身繳費卻無法獲得實質保障,同時也能讓經濟弱勢者在家屬過世後能獲得必要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