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籲尊重使用行動載具權益 促教育部修法保障與科技共處空間
師大附中學生會同學周品妍(右起)、建國中學學生曾敬堯、高雄學生民主聯盟理事長萬儀梵、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雙北高中職學生權益陣線理事劉珈沛與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28日舉行「行動載具管理草案預告中,學生的聲音不能缺席!」記者會。(姚志平攝)
教育部近期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原則》草案,並即將於6月1日舉辦全國學生座談會,共同研擬更合適的校園管理原則。學生團體認爲,教育應是引導學子如何與科技共處,而非一味禁止,盼教育部明訂保管規範,避免集中管理引發責任不清、師生衝突等問題。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等學生團體代表於今(28)日召開記者會,提出草案存在落實與程序層面等問題,並提出4大訴求與改進建議,包含:(一)落實分級管理;(二)保障學校自主管理空間;(三)制度化學生參與比例與決策權重;(四)建立具體的使用指引與教育資源。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表示,草案雖在制度寫入學生參與與分級管理,但對學生參與形式與實質權責仍缺乏具體規範,恐導致實務流於形式。她也分享,青民協與其他團體進行的全國連署,已回收有效樣本2381份,其中77.75%爲高中職學生,顯示多數學生普遍關注此議題。
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常務理事洪振翔認爲,教育部應主動徵詢學生意見,並在條文中明確區分不同數位載具的管理方式,以避免學校恣意擴張管控。他並呼籲教育部考量課綱下學生對手機的學習需求,在學校導入「數位公民教育」與「自律訓練」等課程。
雙北高中職學生權益陣線理事劉珈沛分享,身爲高三生,親眼目睹3C產品爲學習帶來便利與挑戰,認爲教育應是教導如何與科技共處,而非一味禁止。他同時呼籲教育部明訂保管規範,避免集中管理引發責任不清、師生衝突等問題。
來自南部的高雄學生民主聯盟理事長萬儀梵則以「制度沒有讓我們站在同樣的位置上」爲題,指出教育部僅於北部辦理實體公聽會,忽略中南部學生參與門檻,希望設置交通補助或開設線上參與機制,落實全國學生的意見表達權。
學生團體最後強調,手機只是載具,教育才是本質。期待這次草案不只是寫進學生參與,而是真正打開公共討論的大門,讓學生在參與中學習民主、在實踐中學習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