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地方補助款 政院不該表面退讓、實則搞小動作

歷經大罷免挫敗,行政院終於放下對抗姿態,順應民意拍板普發現金,立院朝野黨團也同意放行加碼編列作業費及弱勢補助,朝野各退一步雖是美事,但中央地方仍爲補助款爭執不休,民進黨若真記得當年改革財劃法的初衷,就應公允檢討事權分配,而非表面退讓,實則搞小動作。

以普發現金爲例,政院最終放棄不排富,同意舉債發現金,並透過主動提出特別條例修正案,消除違憲疑慮,替自己找臺階下,同時提出今年度中央政府追加預算,一併解決禁伐補償、地方補助款爭議。這些轉向,固然是政治壓力下的選擇,也凸顯政府若早能正視民意,不必等到挫敗纔回頭。

在野雖同意不再堅持十月底前發完,展現朝野互動彈性,同時仍發揮監督精神,質疑增加電力韌性等項目是暗渡陳倉,將嚴審把關。

政治本是妥協的藝術,儘管賴政府遲至上任一年後,才被罷免挫敗敲醒,此時調整步伐也不算太晚。接下來,府院應正視財劃法修正後事權如何分配,確保補助與分配公平,而非藉修改一般性補助辦法、提前刪減計劃性補助比例搞小動作,綠營自家縣市或許敢怒不敢言,但藍營地方政府絕不會輕易妥協。賴政府應放下政治算計,否則中央、地方互槓戲碼恐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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