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計逾8萬件 北市違建拆不完

爲維護公安及市容觀瞻,北市建管處每年查報拆除違建,但處理件數不及查報速度,迄今包含既存違建累計超過8萬件。(本報資料照片)

爲維護公共安全,北市建管處每年積極查報違章建築,但處理速度遠不及查報。北市審計處的審計報告指出,北市違建數累計超過8萬件,近3年火災違建54件也尚未結案。建管處迴應,主因是拆除違建作業耗時、人力不足等,已研擬減少人員流動方案、訂定違建拆除標準作業流程等策進作爲。

北市自2011年實施「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每年皆編列「違建拆除」、「違建查報」等預算,以因應查報與拆除違建所需經費,2022至2024年度分別編列歲出預算計1426萬餘元、1469萬餘元、1492萬餘元。

不過審計報告指出,北市尚未處理完成的違建數,從2021年底的8萬1335件,到2024年9月再增加到8萬3444件;另外2012年及2013年查報的違建案件,各有1311件及1273件已超過行政執行時效且未處理。

此外,北市消防局於2022年、2023年、2024年截至10月所通報火災違建查報數,各爲65件、65件、29件,未處理完成的件數各爲8件、23件、23件,審計處也要求建管處應改善違建處理速度。

建管處說明,拆除違建涉及民衆陳情、現場勘查、違建人於限期內自行改善拆除、強制拆除等程序,並依位置及規模,拆除時間及困難度也不相同。目前的編制爲每2個行政區分配2位小隊長,人力仍顯不足,且小隊長必須於第一線面對民衆,壓力大致人力流動率高。爲增加小隊長留任誘因,已於6月起提高薪資,盼能減少人員流動。

建管處表示,現行違建處理政策以「影響公共安全」及「2015年後產生的新違建」爲優先執行標的,2014年前案件除涉有危害公安等原因列入專案外,其餘案件應屬非優先拆除對象,因此2012年及2013年度未結案的違建案,將人力、拆除依量能依序處理,不會因爲已逾行政執行時效而不拆除。

至於針對消防局通報火災違建的未結案件,建管處強調,皆由專案人員列管處理中,至今仍有9件待結案,其中多爲申請修繕中、法院訴訟、尚於拆除期限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