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拆近3千件! 北市建管處:1類違建優先處理

▲臺北市積極拆除違建,上半年已拆除近3000件。(示意圖/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項瀚/臺北報導

臺北市積極拆除違建,上半年已處理2823件,其中針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案件,優先處理。上半年建管處執行影響公安的違建案件達441件,其中「屋頂既存違建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就有13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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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持續推動違建查報與拆除工作,建管處統計今年上半年已處理違建2823件,其中針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案件,積極訂定專案優先處理,本年度已累積處理441件。

北市建管處長虞積學表示,違建不僅破壞都市景觀,也潛藏公安風險,上半年度建管處執行影響公安的違建案量包括:「本府緊急應變中心(EOC)通報案件」16件、「1999緊急通報案件」42件、「屋頂加蓋第二層以上之違建」7件、「佔用防火間隔(巷)新違建」88件。

另外,「屋頂既存違建隔出3個以上使用單元」60件、「既存違建作營業性廚房使用」58件、「消防局通報違建發生火災案件」37件及「屋頂既存違建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133件等等。

針對「屋頂既存違建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建管處表示:「會輔導民衆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若限期沒裝,纔會拆,而其他違建項目若是走改善,基本上還是都有部分拆除,因此上半年就是拆除違建近3千件。」

虞積學進一步表示:「執行違建拆除可能涉及斷水斷電、民衆抗爭的排除,須仰賴跨局處協調與緊密合作,建管處必要時將會同臺電公司、自來水處、警察局及消防局等單位共同執行,確保拆除作業順利進行,期望改善市民之居住環境,維護公共安全。」

▲執行違建拆除可能涉及斷水斷電、民衆抗爭的排除。(圖/北市建管處提供)

虞處長強調:「違建雖可能出於民衆空間使用需求,但公共安全與法治原則不能退讓,未來仍將持續加強新增違建的取締並優先執行處理危害公共安全之違建,呼籲市民朋友切勿以身試法,若發現違建情形可透由1999市民熱線進行檢舉,共同守護都市安全與提升居住生活品質。」

東森房屋研究中心經理葉沛堯補充,坊間的「既存違建」是指在民國53年1月1日至83年12月31日期間已存在的違章建築,這違建通常會被拍照列管,並暫緩拆除,因此在中古市場上反而成爲一個加分項目,以常見的頂樓加蓋來說,雖然謄本上沒有登記坪數,但可使用,通常房價是樓下的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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