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慘了!幫兒子還350萬卡費 做錯一事遭稅局盯上
父母幫子女繳信用卡費,小心踩雷。(示意圖/達志影
父母爲孩子償還信用卡帳單費用,需要留意這筆資金可能被認定爲贈與行爲。先前發生一個案例,一位父親替兒子償還350萬信用卡費,結果引起國稅局調查,原因在於,這筆償還的總金額已經超過當年度贈與的244萬元免稅額,因此必須依法進行申報,最終,這位父親遭補罰10.6萬元。
國稅局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父母代爲償還子女積欠的信用卡費,屬於無償承擔債務,依法視同贈與,應併入父母贈與總額中計算,課徵贈與稅。
舉例來說,有位父親在2024年間從自己的銀行帳戶提領現金,代爲償還兒子積欠銀行的350萬元信用卡費,未辦理贈與稅申報。經國稅局追查,依規定補徵這位父親應繳贈與稅額10.6萬元,其計算方式爲350萬元扣除當年度免稅額244萬元,再乘以10%課徵稅率。
國稅局提醒,父母主動幫忙子女清償積欠的信用卡費、學貸或者車貸,只要是無償承擔債務,在稅法上均屬贈與行爲,依法應併入當年度贈與總額計算,如果超過免稅額244萬元,必須依規定申報,以免日後被稅務機關查覈,面臨補罰稅款,造成不必要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