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學長厲聲「抱我」18歲嫩妹狂抖!逞欲後交YT紀錄欲脫罪完了

南投一名學長不顧學妹意願,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南投一名男大生阿華(化名),將18歲學妹小品(化名)帶回租屋處飲酒,期間以命令語氣要求女方「脫衣服」、「抱我」等,學妹不敢反抗遭性侵得逞。阿華被告後,稱兩人完事有一同在沙發上滑手機一個多小時,提交Youtube瀏覽紀錄當證據,然而毫無作用,法官最終依涉犯強制性交罪,處阿華有期徒刑3年3月。

2023年9月底晚間9時許,兩人在阿華南投縣的租屋處飲酒,隨後男方違反女方意願,於沙發上強吻小品,並以嚴厲的口氣說出「衣服」、「舌頭」、「抱我」等語,要求對方進行動作。小品試圖用手推拒,並明確地表示不要,但因雙方身高體型懸殊,男方約180公分、女方僅160公分,最終遭其強行抱上牀,性侵得逞。

阿華辯稱,當日行爲均爲學妹主動,包含自行在他面前脫下長褲、上衣,雙方屬合意性行爲。事後兩人還一同坐在沙發上滑手機至晚間10時許,小品期間沒有哭泣、生氣的反應,後來另名學長稱要過來載小品離開,阿華纔將她送至樓下,並提交當時的YouTube瀏覽紀錄證明。

小品表示,當時並無任何主動行爲,阿華行動突然,且兩人身型差距大,她當下難以反應,只能害怕地不斷髮抖。遭性侵後,小品在沙發上傳訊息給另名學長求救:「我很害怕、他現在一直看我怎麼辦、我好害怕、我根本不知道這是哪、他(阿華)很突然我推不走、我只希望他不要再碰我了、我很怕他發現我現在跟別人聯絡、我快不行了、我現在手超抖」等。案發後,小品經醫院診斷有混合憂鬱情緒及焦慮的適應疾病。

南投地院審酌,阿華無法剋制性慾,不顧小品的反抗仍侵害其性自主權,且在庭審期間否認犯行。法官最終依強制性交罪,處阿華有期徒刑3年3月。全案仍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