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獸性大發!軍人性侵長官12歲女兒 二度闖房逞欲

一名田姓現役軍人去年5月赴長官家中餐敘,酒後竟趁機潛入長官年僅12歲女兒的房間,不顧少女反抗強行性侵得逞,甚至在被喝止離開後,又二度闖入逞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驚傳現役軍人性侵未成年少女案!一名田姓現役軍人去年5月赴長官家中餐敘,酒後竟趁機潛入長官年僅12歲女兒的房間,不顧少女反抗強行性侵得逞,甚至在被喝止離開後,又二度闖入逞欲。橋頭地院審理後,依《陸海空軍刑法》結合《刑法》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重判田男7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33歲田男原爲現役軍人,去年5月10日晚間到直屬長官B男位於左營區的住處餐敘,衆人飲酒作樂至深夜。不料田男竟趁機潛入長官年僅12歲的女兒A女房間,不顧少女反抗,強行撫摸其胸部及腹部,A女嚇得大聲喝止,田男才暫時離開。

令人髮指的是,田男竟食髓知味,不久後再度闖入A女房間,強行脫去她的褲子性侵得逞。 事後A女身心受創,向父母哭訴,B男憤而報警,全案才曝光。

田男雖坦承犯行,辯護人更以「酒後衝動」、「愛慕少女」等理由,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但法官怒批,田男身爲軍人,卻對未成年少女下手,且「二度侵入」顯見惡性重大,更造成A女長期心理陰影,直言「酒醉非藉口」,不符合減刑條件。

此外,田男雖聲稱願賠償,但至今未與家屬達成和解,A女父親更當庭要求「從重量刑」。法官審酌田男現已退伍,目前從事海事工程,月薪約6萬元,最終判處7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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