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長官家餐敘竟逞色慾!軍人闖少女臥房兩度侵犯 重判7年10月
▲高雄一名田姓軍人到長官家吃飯喝酒,竟性侵長官的女兒。(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田姓軍人到長官家餐敘,竟在酒後闖入長官未成年女兒的臥室,性侵少女得逞。長官得知後報警處理,田男雖道歉並想調解,但長官請求法院重判。橋頭地院審理,法官依田男犯現役軍人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7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田男原爲現役軍人,2024年5月10日晚間7時許,他到長官家餐敘,竟在喝酒後於深夜1時30分許,闖進長官女兒的臥室,撫摸少女的胸部和腹部逞欲,經少女反抗才離去,但田男仍不死心,隨即又返回臥室,強行性侵少女得逞。經少女向父親哭訴並報警處理,田男也在同年月14日火速退伍,結束約12年的軍旅生涯。
審理時,田男坦承犯行,田男律師辯稱,田男平日素行良好,因「酒後衝動、愛慕少女」而犯本案手段還算平和,且田男家境不寬裕,仍有賠償少女的意願,認爲田男情堪憫恕,希望能依刑法第59條減刑。
不過法官認爲,少女在警詢時表示「案發後,我一直覺得身體不乾淨,心情很鬱悶,一直回想這件事情,覺得害怕」,可見已身心受創,而田男雖在當日便向少女傳訊致歉,也希望能和少女調解,但雙方並未達成共識,少女父親也要求從重量刑,可見田男並未取得受害者的原諒,並不符合減刑條件。審酌田男目前從事海事工程、日薪約2000元等情,依他犯現役軍人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7年10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