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車上逞性慾 親生女持行車紀錄器揭鬼父獸行
屏東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喪心病狂,竟多次在住家內及車內對女兒A女施暴、侵犯。(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屏東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喪心病狂,竟多次在住家內及車內對女兒A女施暴、侵犯,甚至利用A女對父親的信任,以各種藉口誘騙她就範。法院審理後,依犯強制性交罪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又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於2018年某日,趁着A女在廚房時,假借要求攙扶至客廳,先擁抱撫摸A女胸部,將A女之上衣掀起來後吸吮A女胸部,並伸手撫摸A女之下體,隨即以其手指插入A女之陰道,以此方式對A女強制性交得逞。
事隔數年後,阿德變本加厲,於2022年某日,藉口要求A女送飲料至房間,再次對其施暴,先撫摸A女之胸部、臀部,並褪去A女之衣服,舔舐A女之胸部、下體,再要求A女以嘴巴含住其陰莖抽動而爲口交,隨即將其陰莖插入A女陰道抽動數下直至射精,以此方式對A女強制性交得逞。
此外,2023年8月28日上午8時許,阿德駕駛自用小貨車載送A女上班途中,竟無視A女意願,在行經屏東縣屏31線時,將手伸入坐在副駕駛座之A女上衣裡撫摸A女胸部,再將手伸進A女內褲裡持續搓揉A女下體,以此方式對A女強制猥褻得逞。
事後A女鼓起勇氣報警,屏東縣警方立即展開調查,並將案件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檢方起訴後,法院審理時,A女提供了當時男子在車內猥褻她的錄影畫面、語音訊息,以及長庚醫院的驗傷診斷書,證據確鑿。
法院審理時,A女原本表示願意原諒阿德,是考量生病之阿公需仰賴阿德照護,並非阿德爲A女帶來之創傷已經填補、復原,而A女之阿公於日前死亡,故A女先前表示原諒阿德之前提狀況已不存在,且A女亦表示如阿公不需要阿德接送,則其想要阿德入監。
法院審酌,阿德身爲A女之親生父親、與A女共同生活,本應盡其身爲人父之義務,竭盡心力關懷、教養A女,然竟爲滿足個人性欲,違悖人倫綱常而對A女爲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嚴重戕害A女身心之健全成長,造成A女心理上難以磨滅之陰影及傷害,惡性非輕,惟念其犯後終能坦承犯行,尚有悔悟之意,依犯強制性交罪2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又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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