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修立委行爲法「破壞公物要賠」 許智傑酸:不要自己做不到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皮心瑀/臺北報導

面對立法院衝突不斷,國民黨立委羅智強、遊顥、翁曉玲等人提案修《立委行爲法》,明訂損壞者之賠償責任,將破壞麥克風、門鎖以及攻擊禁錮立法院院長列入違法之舉,並要求賠償公物損害金額。對此,民進黨立委許智傑酸,他不反對修法,但國民黨不要自己做不到。

根據提案說明,修法將增列不得對立院公物毀損之範圍,以及明訂損壞者之賠償責任;併爲維護議事順暢運作,增訂對會議主席、議事人員和議事資料之保護。包括拘禁、限制、攻擊會議主席或議事人員;以強盜或偷竊之手段,取得足以影響議事程序進行之議事資料;毀越門窗、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造成公物損壞者,應負賠償責任。

許智傑說,國民黨之前破壞國父遺照、在國會議場內丟豬肉內臟等,都是違法的行爲,甚至被立法院催繳損害賠償金額多次,到底還了沒有?

許智傑表示,他個人並不反對修正法案,但要提醒國民黨,不要自己訂的規定,自己又做不到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