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爆鳳山水庫光電板菊招標、邁啓用 高市府駁斥:不實指控
陳菁徽14日指稱鳳山水庫光電招標案是在前市長陳菊任內招標、現任市長陳其邁任內啓用,對此,高市府經發局迴應,陳菁徽不實指控,抹黑高市府。(摘自陳菁徽臉書/洪浩軒高雄傳真)
近日國民黨立委陳菁徽踢爆,高雄鳳山水庫佈滿光電板,嚴重影響自然生態,高市府澄清,該案是在2019年5月由前市長韓國瑜發函同意籌設許可。陳菁徽14日則稱鳳山水庫光電招標案是在前市長陳菊任內招標、現任市長陳其邁任內啓用,對此,高市府經發局再回嗆,陳菁徽不實指控,故意混淆視聽,抹黑高市府。
高市府經發局指出,鳳山水庫水面型太陽能光電案是臺電採購與施工,非高市府招標或主辦,市府在該案唯一且明確的角色,是依權責就「土地是否符合使用管制」及「籌設許可」提供審查意見,而該項審查在2019年5月經濟部徵詢地方政府意見時,由韓國瑜發函同意,
針對陳菁徽稱該案「陳菊招標、陳其邁啓用」一事,經發局強調,此案招標、契約與工期管理是屬臺電權限,也非市府工程,內容包含鳳山、蘭潭、仁義潭、寶山、永和山等5個不同縣市水庫水面型太陽光電新建工程;開工、設備安裝與併網等工程節點由臺電與承攬廠商星能公司依約執行,與地方首長無關。
經發局痛斥,陳菁徽應根據客觀事實發言,勿一再捏造散播不實訊息,如果覺得有問題,韓國瑜爲何當時還要同意籌設?此外,她將中央公營事業依法辦理的採購與履約,錯置爲地方政府工程,是混淆視聽故意抹黑。